地区: | 兴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兴仁市,镇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859-6430003 |
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波阳镇田湾居委会 邮政编码:562304 |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帮民助民致富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体广电旅游、信息、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创新服务方式、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服务新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办事大厅“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四)实施综合管理。承担辖区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强公共设施管理,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统筹协调派驻在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力量,认真履行行政执法权,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强社会管理。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六)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七)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基本信息
负责人姓名:姜成宽
办公地址:兴仁市波阳镇田湾居委会
办公电话:0859-643000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通信地址:兴仁市波阳镇田湾居委会
邮政编码:562304
二、机构设置
(一)按照职能归口要求,波阳镇内设机构5个,机构名称和职责如下: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监管等工作。
5.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二)波阳镇所属事业单位4个,机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具体如下:
1.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面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
2.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协调相关部门深入矿区调研,协助和指导梳理矿区矛盾,开展矛盾调处工作,确保矿区社会秩序稳定。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农村道路交通、农村公路养护等具体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4.综合执法队。根据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依法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以波阳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联动辖区内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机构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按照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乡镇综合执法统一操作规程和执法文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听证等程序和行为;负责与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乡镇与市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以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1.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