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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司法 |
地区: | 兴义市 |
黔西南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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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办事事项列表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
2、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预约取证
4、律师执业(工作)证更换
5、律师执业(工作)证补发
6、公证员执业证更换
7、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更换
8、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补发
9、司法鉴定许可证更换
10、司法鉴定许可证补发
11、律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证更换
12、律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证补发
13、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更换
14、公证机构设立申请审核
15、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
16、公证机构变更登记
17、公证机构执业证更换
18、公证机构执业证补发
19、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2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登记
2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更换
22、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补发
2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补发
24、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
25、公证服务事项指引
26、公证员提请免职审核
27、律师事务所事项变更
28、律师工作证申请审核
29、律师执业(工作)证注销
30、公证员执业证补发
31、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
32、个人法律援助申请指引
33、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34、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事项变更
35、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6、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37、对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司法所及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38、对在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39、对在普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评比周期5年)
40、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材料的审核
41、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确定
42、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
4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9月1日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4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9月1日修订)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45、对《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46、对《律师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47、对《律师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48、对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3发布)第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49、对香港法律执业证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3发布)第十七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50、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9月1日修订)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1、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9月1日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53、对律师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54、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5日修订)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55、对法律援助人员收取受援人员及其亲属的钱、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处罚
56、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人员的处罚
57、对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情况的检查
58、对律师执业的专项检查或者专项考核工作,指导对律师重大投诉案件的查处
59、对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的检查考核
60、对公证机构执业监督
61、对公证机构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的年度考核
62、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63、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64、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6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66、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67、公证员执业许可
68、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69、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