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发改 |
地区: | 兴义市 |
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办公地址:贵州省兴义市遵义路18号
联系电话:0859-3222191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
传真:0859-3240005
邮箱:qxnzfzggw@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遵义路18号
邮编:562400,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事事项列表
1、价格咨询服务
2、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鉴定、涉案财物价格复核裁定
3、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条的处罚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二条的处罚
6、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处罚
7、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又拒不改正的处罚
8、违反《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十七条的处罚
9、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的处罚
10、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11、对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
12、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处罚
1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
14、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15、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
16、对粮食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17、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18、未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非法销售、加工被污染的粮食的处罚
19、对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 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
20、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
21、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22、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23、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24、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25、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26、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27、对《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28、对《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29、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 、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30、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31、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32、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33、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34、企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35、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
36、节能监督检查
37、对政府储备粮数量、质量以及收购、储存、轮换、动用的监督检查
38、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39、保障工业合理用能
40、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政策
41、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42、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资金奖补
43、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44、企业信用修复
45、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
4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4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