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兴仁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兴仁市,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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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电话: 0859-6530002
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潘家庄镇粑铺社区粑铺一组 邮政编码:562311
详细介绍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委、政府交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基本信息:

单位负责人:杨守峰

办公地址:兴仁市潘家庄镇粑铺社区粑铺一组

办公电话:0859-65300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通信地址:兴仁市潘家庄镇粑铺社区粑铺一组

邮政编码:562311


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事机构设置

按照职能归口要求,潘家庄镇设置 6 个党政办事机构,均为正股级。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办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承担镇属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统计、信息、保密、史志、档案管理、接待等工作;负责拟订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本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件、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办理的情况。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设主任1名。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联络辖区内各级党代表;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协助党委管理干部;负责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协调团委、妇联、工会、文联、科协、工商联、红十字会工作。

设主任1名。

3.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镇内企业的发展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帮民助民致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工业、第三产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指导经济贸易、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的发展,培育、完善城乡市场;负责本镇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承担住房和村镇建设综合管理工作。

设主任1名。

4.社会事务办公室研究制定全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民政、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民族宗教、防灾减灾、消防、防汛抗旱、残联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承担本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和村(居)民自治;负责区划地名工作;拟订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处理公共突发事件和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体广电旅游工作;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和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保护工作。

设主任1名。

5.公共管理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林业、交通运输、乡村振兴、生态移民、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农资市场安全监督、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负责林业行政管理;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计划;负责各项农民补贴审核,监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协调金融、供水、供电工作。

设主任1名。

6.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协调公安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各项措施,负责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指导、检查、督促各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建、达标活动。负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信访接待和协调工作。

设主任1名。

(二)根据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立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代表大会、中共兴仁市潘家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武装部、兴仁市潘家庄镇工会、共青团兴仁市潘家庄镇委员会、兴仁市潘家庄镇妇女联合会、兴仁市潘家庄镇残疾人联合会。其工作职责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执行。

正股级职数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1 名,人大副主席1名,人大秘书1名,武装干事1名,工会主席1名(由人大主席兼任),工会副主席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残联理事长1名。

(三)事业单位设置

潘家庄镇共设置 7 个事业单位,均为正股级。

1.兴仁市潘家庄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挂兴仁市潘家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辖区内各领域综合服务提供保障。承担政务大厅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业和科学技术领域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及政务大厅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开展进驻政务大厅人员培训;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负责本镇民意调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信息咨询推介、失业人员援助、外出务工人员信息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基金征收、管理与拨付。负责工业生产、经济贸易协调服务。

核定事业编制 13 名(其中工勤编制 3 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

2.兴仁市潘家庄镇综治服务中心(挂兴仁市潘家庄镇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组织和协调同级综治中心成员单位,完善部门协同运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心理咨询、预防和协调处置辖区内群体性事件、治安巡逻联防、平安创建服务。

核定事业编制 5 名(其中工勤编制 1 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

3.兴仁市潘家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农业、林业、畜牧、农机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承担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土肥水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建设服务;承担畜禽疾病诊治、防疫、检疫、疫情测报和防控、种畜禽繁育管理;承担授权范围内兽药、饲料和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检测;承担辖区农户农作物种植技术指导。承担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体林场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营造林作业设计、工程组织、质量检查;承担森林资源调查统计与档案管理;承担乡村振兴、生态移民综合服务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 23 名(其中工勤编制 1 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

4.兴仁市潘家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退役军人和军烈属提供服务保障。负责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双拥”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 4 名(其中工勤编制 1 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站长 1 名、副站长 1 名。

5.兴仁市潘家庄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协助做好村镇建设工程选址和建设开工审核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服务、镇容村貌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核定事业编制 7 名(其中工勤编制 1 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

6.兴仁市潘家庄镇科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辖区内文化科技事务提供服务保障。承担辖区内教育、文体广电旅游、科学技术领域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开展科技知识宣传,组织科技培训;组织群众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指导民间文艺演出,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指导发展乡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开展旅游文化宣传推介。

核定事业编制 3 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

7.兴仁市潘家庄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辖区内各种公共事务提供服务保障。承担社会事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领域的综合服务工作。办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有关业务。承担乡村公路建设、运输管理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公路及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实施乡村公路养护和公路绿化。

核定事业编制 12 名(其中工勤编制 1 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

(四)其他机构设置

兴仁市潘家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市级有关行政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有关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村镇住房建设管理综合执法,查处民房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

核定事业编制 4 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大队长 1 名(由1名副镇长兼任)、副大队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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