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兴仁市,街道办事处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08:30-11:30 14:30-17:30 |
电话: | 0859-2288688 |
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薏品田园社区 邮政编码:562300 |
薏品田园街道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信息:
单位负责人:刘洪
办公地址: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薏品田园社区
办公电话:0859-22886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1:30 14:30-17:30
通信地址: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薏品田园社区
邮政编码:562300
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以下简称薏品田园街道)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兴仁市委、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兴仁市委员会薏品田园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关,兴仁市人民政府薏品田园街道办事处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群体的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帮民助民致富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品质。
(三)强化公共服务。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辖区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科技、教育、文体广电旅游、信息、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等领域相关政策。加强新市民管理和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城乡的公益性服务新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办事大厅“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四)实施综合管理。承担辖区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督促做好城乡公共设施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统筹协调派驻在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力量,认真履行行政执法权,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强社会管理。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六)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委会、居委会、业委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社会自治能力,组织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七)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薏品田园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
第五条 按照职能归口要求,薏品田园街道内设机构5个,机构名称和职责如下:
1.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
3.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监管等工作。
5.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薏品田园街道核定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务职数设置9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办事处主任(符合党内任职条件的任党工委副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1名,纪工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名,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1名,人民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1名,办事处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及其他股级领导职数9名。
第六条 薏品田园街道所属事业单位3个,机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具体如下:
1.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面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核定事业编制14名(管理人员编制1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列入市财政全额预算。领导职务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协助管理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老龄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环境卫生、林业绿化、民政事务、道路交通、公路养护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7名(管理人员编制1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列入市财政全额预算。领导职务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协调相关部门深入矿区调研,协助和指导梳理矿区矛盾,开展矛盾调处工作,确保矿区社会秩序稳定。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4名(管理人员编制1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名),列入市财政全额预算。领导职务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兴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兴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