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鲁布格镇人民政府
鲁布格镇地形地貌呈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镇所在地海拔1560米,年平均气温15℃至18℃,年平均降雨量1200-1300毫米,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森林覆盖率59.31%,位于兴义市西南部,距兴义市...
机构信息
地区: 兴义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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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电话: 0859-3770010       传真号码:0859-3770188
地址: 贵州省兴义市鲁布格镇希望路1号 , 邮政编码:562405     
详细介绍

鲁布格镇地形地貌呈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镇所在地海拔1560米,年平均气温15℃至18℃,年平均降雨量1200-1300毫米,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森林覆盖率59.31%,位于兴义市西南部,距兴义市城区61千米,镇区面积59.35平方公里,辖发玉村、坪上村、中寨村、新土界村4个行政村,56个村民组3889户15034人,民族分布汉族、彝族居多。主导产业为烤烟、生姜、蔬菜、油菜、茶叶和中药材等。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保存完整的彝族村寨,鲁毗彝族文化,有工艺精湛、富有民族特色的毛家坟群和彝文碑,有省级风景名胜区云湖山风景区,被誉为黔、滇、桂接壤处一颗璀璨的明珠。

(一)发玉村基本情况。位于鲁布格镇西南部,镇政府所在地,国土面积8.97平方公里。下辖11个村民小组991户337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4户212人已全部脱贫。森林覆盖率为43.66%,主要经济作物烤烟、生姜、油菜、茶叶、蔬菜等。

(二)中寨村基本情况。位于鲁布格镇西北部,国土面积22.47平方公里。下辖20个村民小组1213户45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7户365人已脱贫。森林覆盖率达63.1%,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生姜、油菜、茶叶、辣椒等。

(三)新土界村基本情况。位于鲁布格镇西南部,国土面积15.37平方公里。下辖13个村民小组805户327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0户263人已脱贫。森林覆盖率达69.99%,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生姜、油菜、吴茱萸等。

(四)坪上村基本情况。位于鲁布格镇东南部,国土面积12.54平方公里。下辖12个村民组880户37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80人已脱贫。森林覆盖率达48.5%,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生姜、油菜等。

附件:鲁布格镇全域地图

单位名称:鲁布格镇人民政府

通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鲁布格镇希望路1号

负责人:晏彬

联系电话:0859-3770010       传真号码:0859-3770188

邮政编码:562405              电子邮箱:lbgzrmzf@163.com

门户网站:http://www.gzxy.gov.cn/zwgk/17/xzjdb/814/82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一)党委(组织机构)

1、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要职责:

(1)维护党规党法,保护党员民主权利。严肃党纪,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2)监督检查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遵纪守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党委及上级纪委汇报。

(3)协助镇党委搞好党风建设,调查了解本乡镇在党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提出改进意见。

(4)主管全镇廉政勤政建设,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

(5)加强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党性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6)接受和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党组织、党员、职工对党员的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的申诉。

(7)查办党员违法违纪案件。

(8)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帮助其改正错误。

2、政法委员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镇的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2)领导、组织、协调全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监督全办的禁毒工作。

(3)组织、协调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开展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的排查工作,针对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3、人民武装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等突击性任务。

(4)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官兵登记统计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6)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民兵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前的管理教育和烈士军属优抚工作。

(8)协助军队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9)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二)人大主席团

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3)组织人大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4)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开展活动。

(三)政府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

(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4)完成各种报表月报、季报、年报的报送工作。

(5)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

(6)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

(7)认真做好考勤、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

(8)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负责党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人才引进、党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

(5)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教育、体育、民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1)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指导、管理一、二、三产业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2)贯彻国家对企业的有关各项方针政策,拟订本镇对外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吸入和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引入新项目,发展地区经济。

(3)以调查研究为基点、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以协调发展为目标,分析监测本镇经济运行态势,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有序进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进本镇经济稳步发展。

(4)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本镇产业方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促进产业结构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制定本镇工业、商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业态调整的政策措施。

(5)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消化吸收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工作,协助企业做好新产品的技术鉴定、质量认证等工作,协助企业引进人才和搞好人才培训。

(6)负责指导行业商会的建设工作,通过行业商会贯彻国家有关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向企业、商业提供行业信息服务。

(7)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村镇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研究制定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抓好镇域总体规划、镇区详细规划和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和组织规划报批工作,组织农村住宅通用图的编制和推广工作。

(2)抓好村镇规划建设,搞好村镇的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结推广村镇建设经验。

(3)负责做好城镇管理、村镇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做好农村垃圾、排污整治等工作。

(4)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对村镇建设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公用设施等的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的年度统筹使用计划、检查监督基础设施配套的征收工作,做好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和运用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村镇规划建设的统计年报及上报工作。

(7)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群团组织

1、工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干部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困难,不断增强职工对工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亲和力。

(3)维护职工正当利益,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排忧解难。同时积极做好企业的职工福利工作。

(4)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协调和解决工会组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协调或参与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和劳资矛盾,创造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7)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共青团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共青团的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团结和带领镇内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各项事业,为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3)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5)指导镇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

(6)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7)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妇女联合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动员、组织、指导广大妇女广泛参与社会各项事业。

(3)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事业机构

1、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扶贫工作站)

(1)认真搞好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本镇企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2)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近期和远期发展规划,建立农业项目库,根据上级及镇的安排做好农业产业化调整工作。

(3)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完成上级下达的烟水工程、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4)搞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保证粮食总产量持续增长。

(5)完成农业总产值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达到预计比例。

(6)抓好农机培训,加强农业机械的管理,组织一年一度的年检、审验工作,对各型农用车及车主进行普查登记并归类建档,做好农用车的安全监管工作。

(7)重视牲畜疾病防治工作,加强市场检疫力度,做好疫情的监控和扑灭,增加执法力度,强化“三检”工作,完成春秋防疫任务。

(8)对镇内大牲畜、家禽及水产养殖业,切实进行分类指导,严格技术把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养殖的出栏数、存栏数和肉类总产量的任务,完成畜牧业总产值任务。

(9)完成上级下达的品改、种草工作任务。

(10)做好贫困村的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完成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1)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脱贫指标,逐年缩小贫困面。

(12)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13)协助镇党委、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做好辖区内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做好伐前、伐中、伐后的检查工作,防止盗伐、滥伐森林和违章运输木材的现象发生。

(15)做好辖区内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防止山火发生。

(16)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等相关工作,做好退耕还林及补植补造工作。

(1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局授权范围内的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构成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上报并协助查处。

(18)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培训,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9)建立健全全镇护林网络,加强对护林队伍的管理,加大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20)做好辖区内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工作。

(2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移民法规,认真做好移民工作。

(22)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移民搬迁安置,办理好移民搬迁安置手续,按照上级的安排和工作进度做好移民财产补偿、补助和移民生产、安置费、基础设施费的结算。

(23)受委托管理好移民实物资料和工程建设档案。

(24)认真抓好移民的政治思想生产扶持工作,及时处理移民安置中出现的问题。

(25)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搞好生产救灾,及时准确地报告灾情,发放救灾物资和用好救灾款,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生产自救。

(2)搞好社会救灾工作,完成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审批前的各项手续及实施具体救济(城低保、农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

(3)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地名管理、社团管理、社会福利、残疾人、慈善事业、敬老院等工作。

(4)做好特困供养工作,抓好每月特困供养对象的调查、统计及上报工作。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镇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镇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指导、监督各村的计划生育管理。

(8)掌握各时期各村的计划生育动态,做好新婚夫妇婚前培训和孕期保健工作,落实“一免一干预”优惠政策,定期安排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监测和妇科病查治及计生四项手术落实。

(9)负责《生育证》发放,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其它计生相关证明。

(10)负责本镇范围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人口学校等多种形式对育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的培训。

(11)负责计生奖扶政策的落实并审核资料上报。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的劳动保障工作。

(13)认真搞好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新农合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14)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状况的摸底调查和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就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并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台账,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15)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摸清用人单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空岗信息,为用人单位推荐合格劳动者。

(16)加强与劳动力市场联系,积极为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搞好服务,积极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跟踪服务工作。

(17)积极开展就业前培训,做好初、高中生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指导其参加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18)协助涉农部门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19)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征缴社会保障基金,搞好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和失业人员失业金、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年度审核工作。

(20)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负责参加社会保险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21)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22)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工作。

(23)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

(24)督促用人单位、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25)加强劳动保障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2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计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参与镇党委、镇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27)组织开展全镇人口计生重大问题和群众工作的政策与动态研究,为镇党委、镇政府提供相关决策意见和建议。

(28)组织开展富有鲜明特色的人口计生群众性宣传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29)为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服务,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知识,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0)为会员和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提供服务,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帮助群众尤其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31)指导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反映计划生育群众的诉求,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32)指导全镇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33)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1)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2)认真搞好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服务性工作。

(3)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

(4)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

(5)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知识讲座。

(6)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7)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8)做好文化服务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

(9)做好广播、有线电视的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传播器材的正常运行。

(10)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拟定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考核。

(2)按照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做好所辖企事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检查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对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商业服务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4)负责对所辖区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预审工作,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予以支持验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和评估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对职工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6)负责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7)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监督、指导、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9)负责制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险情)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10)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1)贯彻上级有关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拟定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等活动。

(3)负责掌握和分析本镇内的信访、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信访联席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4)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镇内突发的信访、治安问题,具体指导、检查、督促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开展信访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开展信访、法治、综治、平安创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信访干部、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7)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按程序做好化解或集中相关部门办理,并督促按期结案。

(8)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公益服务保障,按照“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组织和协调同级综治中心成员单位进驻,完善部门协同运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心理咨询、预防和协调处置辖区内群体性事件,治安巡逻联防、平安创建工作等。

(9)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退役军人事务站

掌握本辖区内的各类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地发放各种抚恤优待金。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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