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凤亭乡人民政府
罗甸县凤亭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
机构信息
地区: 罗甸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罗甸县,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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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4-7770068
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凤亭乡政府大楼 邮编:550107
详细介绍

罗甸县凤亭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编制和执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乡级、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授权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权。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六)领导辖区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巩固脱贫成果、民族宗教等工作,加强对蛮瓦革命老区遗址等文物保护。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编制辖区财政预决算,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人才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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