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发改 |
地区: | 都匀市 |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简介: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综合经济部门,为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大坪镇黔南大道与大龙大道交汇处匀都国际B栋9-11楼
邮编:558000
电话:0854-8222166 传真:0854-8222166
邮箱:229431773@qq.com
乘车路线:可以乘坐高铁1号、36路、快1线等公交车到匀都站下。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事事项列表
1、价格咨询服务
2、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鉴定、涉案财物价格复核裁定
3、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4、权限内重要商品、重要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
5、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6、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7、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8、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处罚
9、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 、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10、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11、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12、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13、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又拒不改正的处罚
14、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擅自更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方案,降低节能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处罚
15、对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者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隐瞒事实真相的处罚
16、对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17、对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处罚
18、对实行备案管理 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19、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
20、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