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甸县凤亭乡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
主要负责人:罗朝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凤亭乡政府大楼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凤亭乡政府大楼
邮编:550107
电话:0854-7770068
二、 凤亭乡党委、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杨秀元。联系电话:7770068。
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及政协工作的有关事务;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党内法规、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政务公开、资产管理、后勤保障、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等各项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吴启萍。联系电话:18375048763。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统筹做好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宣传、党务公开、意识形态、远程教育、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群团工作、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服务等工作;指导辖区内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商会、各类园区、商圈市场、互联网企业等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村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带关建等工作;统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日常工作;负责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负责指导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及组织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程浩。联系电话:15885466070。
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农民合作经济体系,促进农民增收;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公共管理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人:韦定仙。联系电话:18285124746。
负责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创业、民生保障、殡葬改革、养老服务、社会救济救助、民生保障性住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教育、计划生育、科技宣教、爱国卫生运动等各项公共服务。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丰元芳。联系电话:15117851237。
负责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做好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及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援、开展灾后救助等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演习,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负责指导村做好应急管理、应急救灾等相关工作。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人:黄金品。联系电话:15086172099。
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承担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开展社会动员等工作职能;负责平安建设、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社区戒毒、流动人口管理、依法行政、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国防教育、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统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设主任(大队长)1名(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主任(副大队长)1名。
第五条 乡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办事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设置。
三、乡事业单位设置
(一)将罗甸县凤亭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更名为罗甸县凤亭乡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为凤亭乡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韦伟书。联系电话:15285326471。
为推动服务下沉,缩小服务半径,在原班仁乡政府所在地分别设置党务政务服务分中心,按有关规定或委托受理代办公共服务审批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各类党务政务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党务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入驻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服务;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各类党务政务服务业务;协调职能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负责政务系统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村(社区)信息公开。其他相关工作。
(二)组建罗甸县凤亭乡综治中心,为凤亭乡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人:丰元芳。联系电话:15117851237。
不再保留罗甸县凤亭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其职责划入罗甸县凤亭乡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县级反馈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助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组织开展平安创建、达标活动;负责落实县级有关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为安全生产、流动人口管理、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社区戒毒、应急保障等工作提供服务。其他相关工作。
(三)保留罗甸县凤亭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凤亭乡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农村交通运输管理所牌子。
负责人:刘尚竹。联系电话:189854250023。
不再保留罗甸县凤亭乡农村交通运输管理所,将其职责划入罗甸县凤亭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村交通运输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村镇建设和农村交通运输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村镇交通公路、附属设施等管理养护运行;负责有关信息采集、维护、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和规划利用等公益性服务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四)将罗甸县凤亭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罗甸县凤亭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罗甸县凤亭乡计划生育协会整合组建罗甸县凤亭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为凤亭乡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巍。联系电话:17612203506。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公共事务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养老保险、医保、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残疾人事务等民政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就业培训、转移就业、维权,招工和求职信息发布、失业登记等工作;负责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创业服务、指导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助调解劳动争议等服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科技推广、信息宣传、远程教育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图书阅览等公益性服务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五)罗甸县凤亭乡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罗甸县凤亭乡水务站、罗甸县凤亭乡林业站整合组建罗甸县凤亭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凤亭乡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邹乾明。联系电话:15885585135。
宗旨:为辖区农林水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用物资、农产品质量检测、动物卫生、林业、水利等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山塘、水库、河堤等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政策咨询等事务性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六)保留罗甸县凤亭乡财政所,为凤亭乡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江显林。联系电话:15086149948。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加强财政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统筹调度并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财务监督核算、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整合资金、部门往来资金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各种涉农资金、补贴的统计、审核兑现工作;负责乡、村国有资产管理、组织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执行财政改革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核算、财务管理与监督,以及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七)保留罗甸县凤亭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凤亭乡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黄春来。联系电话:13765496047。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内退役军人事务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八)保留罗甸县凤亭乡乡村振兴工作站,为凤亭乡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移民管理服务站牌子。
负责人:黄震。联系电话:13668540053。
不再保留罗甸县凤亭乡移民工作站,将其职责划入凤亭乡乡村振兴工作站(移民管理服务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乡村振兴和移民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本辖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上级建立的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和长效稳固脱贫的提升机制;承担乡村振兴和移民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扶贫)项目实施的申报、备案、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资金和物资;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协助和指导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协调乡村振兴(防贫预警)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配合协调处理好社会对口帮扶等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单位在本乡挂帮点的联络协调工作。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