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长田镇人民政府
贞丰县长田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设在基层的政权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二)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镇人民...
机构信息
地区: 贞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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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电话: 0859-6850038
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长田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62201
详细介绍

贞丰县长田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设在基层的政权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二)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镇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四)依法保护国家利益,保护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受侵犯,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对侵害国家利益,集体、公民合法权益、合法财产及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依法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婚姻、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利。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繁荣,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六)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结合“一核两业三基地”(以长田村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为核心,做优做强“茶叶、烟叶”两大主导产业,着力打造“光伏立体农业、生态畜禽养殖、林下复合经济”三大特色示范基地)发展定位,全力推进长田以茶叶为引领的一镇一特产业布局,实施农业现代化,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着力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七)按照围绕省委“四新”主攻“四化”工作思路,以农业科技开发服务为主,大力推进科技兴农;强化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的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农业向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转变;大力发展工业,鼓励和引导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搞好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率、发展第三产业、培育统一市场、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创造条件。

(八)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把镇人民政府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效基层政权组织。

(九)负责管理本镇事业单位,加强对事业机构的领导,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其派驻镇的机构。

一、长田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一)社会事务办公室

1.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负责区划地名工作,负责查灾报灾救灾工作,管理发放救灾款物,负责城乡低保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

2.研究制定全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指导农村扶贫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做好残联相关工作。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村民初级卫生保健、开展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等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间文艺演出和文体活动开展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2.负责推动本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设。

3.负责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的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

4.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5.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本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8.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参与本镇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组织编制和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参与、协调有关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产业建设。

2.引导、指导发展经济贸易,培育、完善城乡市场,推进旅游、服务、信息、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的发展。

3.收集、调研和分析本镇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

4.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5.负责本镇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

6.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7.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指导、授权和委托,负责本镇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实施本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和镇容镇貌、村容村貌、环卫管理工作。负责村庄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镇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协助发放村镇建设项目“三证一书”。负责本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批后管理。协助县业务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审、选址、施工管理并负责建设项目报建、报监、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镇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设备、园林绿化、房屋市政、建筑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及村镇住房和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抓好本镇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牌子)

1.贯彻中央和省、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示精神,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报信息,重大问题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4.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5.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6.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工作。

二、镇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一)农业服务中心(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科学技术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畜牧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种植业试验示范、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机技术推广,农机技术培训;农经信息服务,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土肥水产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建设及管理工作。

畜禽疾病诊治、防疫、检疫、疫情测报;种畜禽繁育、品种改良及推广、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养殖、饲草饲料、水产等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牌子。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新型农合医疗、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做好劳动保障服务、管理工作,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为社会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城乡居民医保、社会保险等服务性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负责本镇人力资源状况的摸底调查和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居民、城乡失业人员、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就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台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积极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前培训宣传动员工作,做好城乡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做好农民工非农技能培训的宣传动员发动工作,开展对农民工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统筹、管理、审核与拨付,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医疗服务质量检查与评估。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工勤人员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 1名。

(三)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含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服务性工作)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搞好科技宣教和文化信息传输,为农村提供文化、体育、旅游服务,提供广播电影电视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党委、政府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组织、科技知识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大众科普知识普及,协助上级业务部门管理本地文化市场;做好旅游文化的宣传、推介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中心主任1名。

(四)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卫生院牌子),副科级事业单位,由上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双线业务指导和考核。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以计生、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手段,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发展,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

业务范围: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开展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工作,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

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免疫规划等工作,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做好生殖健康、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及避孕节育的科普宣传、教育咨询和指导工作。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并做好术后的咨询、随访工作,规范药具管理,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等。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6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32名、工勤人员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中心主任兼任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卫生院院长)、副主任2名(1名兼任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副站长、1名兼任卫生院副院长)。

(五)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受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委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宗旨和业务范围如下: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村镇建设提供服务,促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及城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集镇规划、村庄规划工作,协助实施镇、村庄规划。协助上级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选址和建设开工的审查、报批工作。根据委托负责镇境内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服务工作。搞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统计报表和技术资料的统计上报、建档、立卷、保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实用技术和技术导则的推广、宣传,协助抓好村镇个体工匠的培训及从业资格认证工作,依法建立登记制度并组织其培训,提高技术素质、技能水平。完成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中心主任1名。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宗旨和业务范围如下: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监督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对镇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镇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和落实;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履行县级有关部门授权的执法权利,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派驻矿山安全督察员等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

(七)水利站(挂移民工作站牌子)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保障,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业务范围:对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调处辖区内水事纠纷,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内开展水政管理和水行政执法等。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水利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

(八)林业站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农村提供林业技术支持与管理,为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标准拟定、规划编制、营造林作业设计、营造林工程组织、营造林质量检查、负责国家公益林管理工作;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调查统计与档案管理、集体林区木材消耗量控制、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集体林区护林员管理;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相关社会服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林业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

(九)乡村振兴办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做好新阶段乡村振兴工作。

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脱贫攻坚战略,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二)拟订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调研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绩效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编制全县乡村振兴专项规划、重点区域乡村振兴规划,组织实施贵州省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和重点区域乡村振兴计划;配合做好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项目库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和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拟定中央、省、州下达的各类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负责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审查、监督管理、绩效考评和检查验收;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和业务指导。

(五)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的统计、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负责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重点乡镇和人口的进退管理工作。

(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直各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抓好督查督导、统筹调度、信息收集。

(七)统筹、协调信贷工作。负责做好国家、省级和州级扶贫龙头企业的推荐上报及相关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九)负责联络协调定点帮扶单位工作;负责联络协调省领导集团帮扶;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承担省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帮扶黄平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指导乡镇进行产业化振兴、科技振兴、特色产业和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干部培训、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负责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十二)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以及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承担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州、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扶贫工作站核定事业编制2名(管理人员),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

三、其他事项

计划生育协会

为镇党委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

1.职责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指导全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照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工作方法,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建立幸福文明家庭。贯彻实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反映计划生育群众的诉求,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长田镇计划生育协会核定事业编制3名(管理人员),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会长1名(由乡镇领导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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