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鸡场镇人民政府
晴隆县鸡场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设在基层的政权组织,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镇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机构信息
地区: 晴隆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晴隆县,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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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电话: 0859-7926039
地址: 鸡场镇杨家坪社区 邮政编码:561400
详细介绍

晴隆县鸡场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设在基层的政权组织,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镇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依法保护国家利益,保护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受侵犯,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对侵害国家利益,集体、公民合法权益、合法财产及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依法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婚姻、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利。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繁荣,促进宗教和谐稳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切实把城镇建设和“三农”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着力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以为农业科技开发服务为主,大力推进科技兴农;强化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的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农业向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转变。大力发展工业,鼓励和引导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搞好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率、发展第三产业、培育统一市场、实现城镇经济一体化创造条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山地旅游业,促进小康化进程。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把镇人民政府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效基层政权组织。负责管理本镇事业单位,加强对事业机构的领导,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其派驻镇的机构。


单位名称:晴隆县鸡场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鸡场镇杨家坪社区

邮政编码:561400

通讯地址:贵州省晴隆县鸡场镇杨家坪社区

联系电话:0859-7926039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单位负责人:陈贤海


(一)行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牌子)

负责处理镇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事务,确保镇党委、政府的正常运转。围绕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参谋职能,收集整理上报各类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及时为镇党委、政府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对中央、省、州、县、镇重要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转达和督办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承担镇党委、政府各类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各类机要文电、文件资料、信函的处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本镇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承担组织、人力资源、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保密、信访、国防教育、法制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计上报各类指标数据;协助镇党委、政府安排、抓好各类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安排镇党委、政府的各种会议、重大活动,负责重要接待、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对全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和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及法律顾问等工作;办理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负责办理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上级交办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提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办理的情况和答复有关代表、政协委员和上级交办机关。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本镇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负责本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制定镇党委、村党支部和站所党建规划,并按上级党组织要求,抓好党建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

参与本镇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组织编制和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参与、协调有关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产业建设。引导、指导发展经济贸易,培育、完善城市场,推进旅游、服务、信息、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的发展。收集、调研和分析本镇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负责本镇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负责区划地名工作,负责查灾报灾救灾工作,管理发放救灾款物,负责城低保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研究制定全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扶贫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做好残联相关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村(居)民卫生保健,开展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等工作。做好民间文艺演出和开展文体活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授权和委托,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负责拟订镇辖区内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积极主动配合县政府依法组织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制定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示精神,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宣传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导信访事项的解决;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负责定期收集社情民意,组织排查调处工作,搞好分析预测,收集、整理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情况。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本镇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生育水平。负责推动本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建设。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依法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

根据县住房和城镇建设、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授权和委托,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负责本镇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实施本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和镇容镇貌、村容村貌、环卫管理工作。负责村庄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镇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协助发放村镇建设项目“三证一书”。负责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批后管理。协助县业务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审、选址、施工管理并负责建设项目报建、报监、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镇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设备、园林绿化、房屋市政、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及村镇住房和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抓好镇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环境保护规划,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镇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调查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鸡场镇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二)事业机构设置

1.政务服务中心

宗旨: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本片区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指导、组织协调中心窗口单位开展各项业务,中心业务报表的分析、处理,重大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中心业务的咨询服务,对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

2.农业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移民工作站牌子)

宗旨: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科学技术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畜牧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种植业试验示范、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机技术推广,农机技术培训;农经信息服务,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土肥水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畜禽疾病诊治、防疫、检疫、疫情测报;种畜禽繁育、品种改良及推广、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养殖、饲草饲料、水产等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负责农业环境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环境的质量监测及评价;对相关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检测检验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预警分析和信息报送。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后期生产扶持、移民资金管理、发放、监督使用等。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1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0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1名兼任移民工作站站长)。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牌子)

宗旨:做好劳动保障、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为社会保障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医疗保险、城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服务性工作职责。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5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

4.科技宣教文化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宗旨:搞好科技宣教和文化信息传输,为农村提供文化、体育、旅游服务,提供广播电影电视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党委、政府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组织、科技知识培训、大众科普知识普及,协助上级业务部门管理本地文化市场;做好旅游文化的宣传、推介工作。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5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名。

5.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宗旨:为村镇建设提供规划设计等技术服务。

业务范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全面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住建部门核发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实施和市政设施管理;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全镇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房屋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房屋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县负责处理住建局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招投标管理,房产交易等工作;参与协助本镇城镇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4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

6.林业站

宗旨:为农村提供林业技术支持与管理,为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行政执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标准拟定、规划编制、营造林作业设计、营造林工程组织、营造林质量检查、负责国家公益林管理工作;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调查统计与档案管理、集体林区木材消耗量控制、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集体林区护林员管理;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相关社会服务。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4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宗旨: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监督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对镇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镇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和落实;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派驻矿山安全督察员等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7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工勤岗位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8.扶贫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好新阶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业务范围:组织抓好扶贫资金开发计划,做好扶贫项目筛选、申报,搞好项目实施管理;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贫困村贫困户的动态监测、评估工作;负责贫困村、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及统计工作。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7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6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

(三)其他机构

计划生育协会

宗旨: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信息服务,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业务范围: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区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对服务对象没有歧视,不因服务对象无支付费用的能力而拒绝服务;致力于流动人口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使他们能够享受到优质的生殖与节育服务。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名,工勤岗位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会长1名(由镇党委主要领导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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