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腾龙街道办事处
腾龙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议,及时向县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
机构信息
地区: 晴隆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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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8:00
电话: 0859-7615851
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腾龙街道办事处腾龙社区 邮政编码:565302
详细介绍

腾龙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议,及时向县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标本兼治,加大反腐败力度。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省、州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对台和侨务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人防工作。

(八)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腾龙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州、县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二)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四)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五)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六)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晴隆县人民政府腾龙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晴隆县腾龙街道办事处腾龙社区

邮政编码:565302

通讯地址:贵州省晴隆县腾龙街道办事处腾龙社区

联系电话:0859-7615851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8:00

单位负责人:李丽萍

一、行政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人大联络站牌子)

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党工委、办事处的正常运转。围绕党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参谋职能,收集整理上报各类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及时为党工委、办事处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对中央、省、州、县、办事处重要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转达和督办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承担各类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各类机要文电、文件资料、信函的处理、立卷、归档工作;认真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做好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承担组织、人力资源、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保密、信访、国防教育、法制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计上报各类指标数据;协助党工委、办事处安排、抓好各类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安排各种会议、重大活动,负责重要接待、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和上报备案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负责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上级交办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提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办理的情况和答复有关代表、政协委员和上级交办机关。协助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组织处理本街道办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负责本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党工委、社区党支部和站所党建规划,并按上级党组织要求,抓好党建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搞好生产救灾,及时准确的报告灾情,发放救灾物资和用好救灾款,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生产自救;搞好社会救灾工作,完成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审批前的各项 手续及实施具体救济(城市低保、农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  助等);掌握本辖区内的各类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准确、及时、  公正、合理地发放各种抚恤优待金;抓好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以及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等工作,搞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建设社区服务站,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利民、邻里互助活动;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地名管理、社团管理、社会福利、残疾人、慈善事业、敬老院等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合格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定,统筹协调街道办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 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 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防汛、防火、抢险救灾等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排查等工作。

(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贯彻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解决。组织、协调各有关股室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宣传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导信访事项的解决;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负责定期收集社情民意,组织排查调处工作,搞好分析预测,收集、整理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五)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经验介绍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起草,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负责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负责社区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管理;根据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授权,开展辖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现场审查和监管,食品药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督查工作;负责实施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疫情上报等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

(六)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加挂经济发展办牌子)

根据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授权和委托,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审核办理辖区内建设单位(个人)规划建设手续,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对项目现场踏探、定位放线、复核验收,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负责辖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施工设计、拟定施工方案、施工放线、测量、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核定工程量、   组织竣工验收;进行项目策划及预算,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统计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制定经营发展规划;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研究产业结构调整。掌握辖区经济发展现状、动态  及趋势,调查统计上报各项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引导和扶持 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抓好发改、招商引资促进城市经济  发展工作。协助开展经济秩序整治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协助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二、事业单位设置

(一)党群综合服务中心

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负责  党员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经验的选树、 挖掘、总结、推广工作;负责群众的接待和登记,做好搬迁群众  的一户一档;组织、指导群众参与村民自治、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好群众各类事项受理、办理、转办、协调;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做好统计、  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产业、扶贫开发、移民、水务的有关工作。

事业编制 9 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名,管理岗位1名), 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综治服务中心

整合辖区内相关力量,组织辖区社区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控、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受理、处理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实现对重大事项的上报、分流和联动处置,处置和防范风险隐患。

事业编制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名,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或副主任1名。

(三)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各项政策法规,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咨询、投诉、发布有关公开信息;简化工作流程,规范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管理的行政审批、收费等事项提供服务与协调工作;负责为民办事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及社区政务服务工作站业务指导;对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负责供销、工科、乡村振兴、电子商务、工信、金融、气象、科协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事业编制9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名,管理岗位3名), 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管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施工工地、流动经营、店外经营、夜市摊点、农贸市场、绿化、公共设施及市容- 10 - 市貌进行管理维护服务。处理辖区环保、污染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工作,促进城市治理提升;负责小区业委会、环保、住建、消防、市监、国土、交通、供电、 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事业编制9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 7 名,管理岗位2名), 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医疗保障服务站牌子)

做好劳动保障,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为社会保障提供优质服务;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承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职责。

事业编制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名,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1名兼任医疗保障服务站站长)。

(六)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加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党委、政府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科技宣教和文化信息传输,为社区提供文化、体育、旅游服务,提供广播电影电视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做好民间文艺演出和开展文体活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开展文化宣传、科技知识培训、大众科普知识普及,协助上级业务部门管理本地文化市场。做好旅游文化的宣传、推介工作。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五个体系”建设,聚焦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四进社区”,增强文化引领能力,通过丰富搬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事业编制5名(专业技术岗位4名,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相关领域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负责“双拥”工作。

事业编制3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

腾龙街道党工委、腾龙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20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4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5名,管理岗位10名),财政全额预算。领导职务职数9名:党工委书记1名(兼任街道人民武装部政治教导员),人大工委主任1名,办事处主任1名(符合党内任职条件的兼任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副书记1名(兼任政法委员、工会主席),纪工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兼任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任人民武装部部长)。股级职数设置:纪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兼任监察室主任),政法委专职副书记1名(兼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7名(党政办公室1正1副,社会事务办公室1名(兼任残联理事长),应急管理办公室1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1名,卫生健康办公室1名,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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