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晴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晴隆县,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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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
电话: | 0859-7610141 |
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东观街道抗战路 邮政编码:561400 |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晴隆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16〕49号)、《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行政区划调整中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编字〔2014〕2号)、《中共晴隆县委办公室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晴隆县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晴党办发〔2016〕56号)精神,设立晴隆县东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中共晴隆县委晴隆县人民政府派出的正科级行政机构,受中共晴隆县委晴隆县人民政府领导,行使中共晴隆县委晴隆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现将晴隆县东观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党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管理经济工作,组织、检查、督促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准扶贫、优抚救济、爱国卫生、卫生保健、社区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交通、土地、物价、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管理、防疫等工作。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道德教育。保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向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安排有关城市管理、方便群众生活等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并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街道综合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反映村(居)民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负责管理街道事业单位,加强对事业机构的领导,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其派驻街道的机构。
二、机构设置
(一)行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牌子)
负责处理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党工委、办事处的正常运转。围绕党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参谋职能,收集整理上报各类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及时为党工委、办事处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对中央、省、州、县、街道重要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转达和督办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各类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各类机要文电、文件资料、信函的处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承担组织、人力资源、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保密、信访、国防教育、法制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计上报各类指标数据;协助党工委、办事处安排、抓好各类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安排党工委、办事处的各种会议,重大活动,负责重要接待,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和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以及法律顾问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负责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上级交办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提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办理的情况和答复有关代表、政协委员和上级交办机关。协助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党工委、居委会党组织和站所党建规划,并按上级党组织要求,抓好党建工作。承办县委办、县政府办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
参与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组织编制和实施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参与、协调有关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产业建设;引导、指导发展经济贸易,培育、完善城乡市场,推进旅游、服务、信息、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的发展;收集、调研和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负责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负责区划地名工作,负责查灾报灾救灾工作及管理发放救灾款物;负责城乡低保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研究制定街道办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做好残联相关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村(居)民卫生保健,开展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等工作。做好民间文艺演出和开展文体活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按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授权和委托,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积极主动配合县政府依法组织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
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示精神,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解决。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宣传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导信访事项的解决;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负责定期收集社情民意,组织排查调处工作,搞好分析预测,收集、整理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6.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生育水平。负责推动街道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建设。负责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的监测,提出发布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规划,依法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制定街道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道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办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街道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7.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
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授权和委托,街道办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负责街道办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市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实施街道办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和村容村貌、环卫管理工作。负责村庄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协助发放村、街道办建设项目“三证一书”。负责街道办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批后管理。协助县业务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审、选址、施工管理并负责建设项目报建、报监、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办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设备、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及村、街道办住房和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抓好街道不动产登记工作。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街道办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调查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二)县人大常委会东观街道工作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东观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派驻东观街道的工作机构,向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和党工委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的贯彻和执行。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街道办工作实际,制定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等各项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街道办和村(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协助代表走访、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听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情况报告,对辖区内经济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村(社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承办辖区内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观街道纪工委(监察局)、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子,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三)事业单位设置
1.政务服务中心
宗旨: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本片区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指导、组织协调中心窗口单位开展各项业务,中心业务报表的分析、处理,重大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中心业务的咨询服务,对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人员编制: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
2.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移民工作站牌子)
宗旨: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科学技术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畜牧水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种植业试验示范、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机技术推广与培训;开展农经信息服务、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土肥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畜禽疾病诊治、防疫、检疫、疫情测报;种畜禽繁育、品种改良及推广、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养殖、饲草饲料、水产等技术推广、培训、咨询服务;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负责推广种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组织培训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负责农业环境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环境的质量监测及评价;对相关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检测检验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预警分析和信息报送;做好生产环节的日常巡查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农业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组织抓好扶贫资金开发计划,做好扶贫项目筛选、申报,搞好项目实施管理;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贫困村贫困户的动态监测、评估工作;负责贫困村、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及统计工作。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后期生产扶持、移民资金管理、发放、监督使用等。人员编制: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7名,工勤岗位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1名兼任移民工作站站长)。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医疗保险管理站牌子)
宗旨:做好劳动保障、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为社会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服务性工作职责。
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5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4.科技宣教文化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宗旨:搞好科技宣教和文化信息传输,为街道办提供文化、体育、旅游服务,提供广播电影电视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组织、科技知识培训、大众科普知识普及,协助上级业务部门管理本地文化市场;做好旅游文化的宣传、推介工作。
人员编制: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旅游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
5.城市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宗旨:为市政建设提供规划设计等技术服务。
业务范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住建局核发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市政工程实施和市政设施管理。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负责查处房屋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房屋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县城建局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招投标管理、房产交易等工作。参与协助街道办城镇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城市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
6.林业站
宗旨:为农村提供林业技术支持与管理,为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行政执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标准拟定、规划编制、营造林作业设计、营造林工程组织、营造林质量检查、负责国家公益林管理工作;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调查统计与档案管理、集体林区木材消耗量控制、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集体林区护林员管理;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相关社会服务。
人员编制:林业站事业编制4名(专业技术岗位4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站长1名。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宗旨: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监督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对街道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街道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和落实;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派驻矿山安全督察员等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人员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事业编制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名,工勤岗位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副科级)
宗旨:以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优化配置为手段,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和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业务范围: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落实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开展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工作,控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正常分娩的接产和妊娠合并症的诊治,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免疫规划等工作,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做好生殖健康、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及避孕节育的科普宣传、教育咨询和指导工作。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并做好术后的咨询、随访工作,规范药具管理,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等。开展健康教育,促进爱国卫生活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知识的咨询及指导。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引导帮助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教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开展卫生监督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各项工作相关基础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各类报表。(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负责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咨询服务;完成辖区计划生育手术任务;开展查环、查病、查孕工作;开展计生技术服务管理与信息监测;定期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咨询服务及健康教育,指导已婚妇女做好保健及避孕工作;发放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实施村级指导和培训。(3)公共卫生服务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要求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0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及信息录入;承担妇幼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各种相关信息监测、统计与上报工作;承担对村(社区)计划生育和卫生服务室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同时承担并履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4)医疗卫生服务科。负责门诊、住院病人医疗和护理等临床服务;负责急诊、危重、疑难病人的抢救、转诊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完成B超、乳腺检查仪、临检、心电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艾梅乙检测等辅助检查并出具准确的检查报告,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及记录。(5)药品药具科。负责药事管理工作;完成本镇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培训并指导村(社区)计划生育和卫生服务室人员做好本村(社区)避孕药具管理、发放、监测工作;及时上报避孕药具监测信息和报表。
人员编制: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6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3名,工勤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科级长级、兼任卫生院院长)、副主任2名(股级)。
(三)其他机构设置
计划生育协会
宗旨: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信息服务,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业务范围: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区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对服务对象没有歧视,不因服务对象无支付费用的能力而拒绝服务。致力于流动人口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使他们能够享受到优质的生殖与节育服务。
人员编制:计划生育协会事业编制2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会长1名(由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股级)。
三、人员编制
晴隆县东观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核定行政编制20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63名(其中:管理岗位7名,专业技术岗位52名,工勤岗位4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领导职务职数9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兼任街道人民武装部政治教导员),人大工委主任1名,办事处主任1名(符合党内任职条件的兼任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办事处副主任4名(其中:1名兼任政法委书记、1名兼任人民武装部部长)。股级职务职数设置:纪委或纪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兼任监察室主任),政法委专职副书记1名(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残联理事长1名(由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专职副理事长1名,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任法制办主任),其余党政办事机构各设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