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普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普安县,镇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859-7448009 |
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新店镇新店社区三组 |
一、党委工作职责
中共新店镇委员会全面领导本镇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本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监督,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加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强化指导和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并对协管干部的任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安全稳定,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信访维稳等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民代表大会职责
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三、政府工作职责
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在中共新店镇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统筹区域发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2.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完善经济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辖区内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组织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抓好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实施公共管理。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加强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平安建设等工作;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5.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镇发展服务;
7.保障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组织驻本镇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9.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普安县新店镇新店社区三组
办公电话:0859-74480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通讯地址: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56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