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朗溪镇人民政府
印江县朗溪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研究决定本镇的行政、经济、生产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
机构信息
地区: 印江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印江县,镇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电话: 0856-6320001
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朗溪镇人民政府
详细介绍

印江县朗溪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研究决定本的行政、经济、生产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4、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经验。

5、讨论决定本级党委职权范围的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事项,负责干部的培训、选拔和考察工作,培养后备干部,搞好基层领导干部班子建设。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工作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残疾人事业和财政、审计、侨务、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安全生产、消防、计划生育和城建设管理及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

3、保护国家和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华侨的合法权益。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研究并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讨论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计划以及本级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或者调整,讨论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4、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监督、支持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5、经征得本级代表大会代表的过半数同意,讨论、决定接受正副长的辞职申请;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指导代表小组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指控和申诉;

8、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9、组织指导选区选民依法罢免和补选人民代表;

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

11、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

(四)纪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形势的需要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2、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切实加强党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乱收费,核实查处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

3、经常对党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4、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区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5、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6、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查;

7、及时报党委研究并向区纪委呈报有关案件调查的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8、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9、检查指导支部的纪检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建设;

10、承办党委和区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和区纪委汇报、报告工作。

(五)工会工作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按照党委和区总工会整体工作安排,主持基层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

2、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区域内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协调和解总工会组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作为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工会,负责在所属企业建立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和直接发展会员等工作;

5、完成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