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印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印江县,街道办事处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856-6390068 办公传真:0856—6390052 |
地址: |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兴街道中坝村 邮政编码:555200 |
一、行政区划
2015年8月,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15〕50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铜府函〔2015〕46号)要求,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兴街道,成立中兴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中坝村。
二、自然地理
中兴街道地处印江县城西部,东与龙津街道接壤,南与思南县凉水井镇交界,西与德江县枫香溪镇交界,北与杉树镇交界。辖区东西最大距离35.46千米,南北最大距离40.32千米,距印江县城7.5千米,总面积72.21平方千米。中兴街道属亚热带暖湿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夏季炎热多雨,冬季温暖湿润。境内典型的山地地貌。境内最高峰鸡冠山,海拔1359米,最低点两河口,海拔377米。境内主要河道有一级河印江河,长16千米;二级河冷水河、孟溪河、小河三条,总长18千米;三级河六井溪河,长15.8千米。河流总长度49.8千米,河网密度0.74千米/平方千米,最大的河流为印江河,从东至西流经境内中坝村、大田村,流域面积58.4平方千米,年均流量24立方米/秒。境内已探明的矿藏有铁矿、重晶石等。其中铁矿储量42.1万吨,分布在皮家山一带;重晶石储量约1444吨,分布在土黄村、官家村一带。
三、文化旅游
街道自然风光秀美,现代景观多样,文化内涵丰富,境内风景众多,有“美女跳崖”、“金盆滴水”、“大象喝水”、“八宝洞”、“鸡冠山”、“睡美人”、“夫子草坝”、“思辰溪谷”等美景点,闻名县内外。街道依托优越的自然生态、土家风情、特色农业等优势资源,融合发展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娱乐服务,挖掘和开发自然生态资源,奋力将中兴打造成为康养休闲生态旅游目的地。
四、民族宗教
街道现有少数民族10余个,民族以土家族、苗族、汉族为主,少数民族13580人,占总人口数的82.82%。
全街道有民间信仰点3个,排查信仰人员15人,其中基督教12人,天主教3人。
五、人口就业
街道下辖中坝、小河、夫子坝、蔓庖、大坑、天池、陈香、富华、土岩、大田、堰塘、杨家坪、魏家、官家、虹穴、罗星、土黄、双龟18个行政村,148个村民小组。截止2021年9月,辖区总人口1639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880人,城镇化率29.8%。总人口中,男性占52.5%;女性占47.5%。
街道不断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1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460人次;新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完成征缴94万元,社会劳动力培训380人次。
六、社会事业
街道有幼儿园1个,小学及以上学校4所,其中:村完小及以上学校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6.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高中教育毛入学率98%,“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除丧失学习能力的三残儿童及少年以外)100%。
2020年通过低保提标核查,严格按照程序评定出一类低保45户57人,二类低保152户291人,三类低保448户695人,解决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40户49200元。
七、经济发展
街道根据全省产业发展“八要素”产业革命要求,紧扣全县“2+N”产业发展布局,全力以赴推动农业产业实现现代化,结合实际“全覆盖、无盲区、加速度”推进产业项目落地落实。截至目前成功打造辣椒示范点3个共480亩,茶园示范点2个共860亩,年出栏6000头的生猪代养项目示范点1个,精品水果基地1个500亩,50万棒食用菌基地1个,所有示范项目覆盖群众1747户573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45户3698人,以产业发展为脱贫攻坚注入了强大活力。
八、街道建设
G352印江县至两河口改扩建工程,全长16.908公里,中兴段16.2公里,全线完工通车。
2020年以来累计投资50余万元,新建水池6口,全街道基本实现灌溉用水全覆盖,户户实现“龙头一打开,清水自然来”,小康水达标率100%。罗星溪中型水库建设正式获得省政府批准,目前已经入实物调查阶段。
全街道供电可靠性达到100%,光纤宽带实现集街道全覆盖,移动网络实现“村村通”,4G网络实现集街道、交通主干道全覆盖;投入资金570万元,安装路灯余2596盏,覆盖全街道18个村148个村民小组。总投资800多万元的集镇棚户区立面改造工程全面完工,集镇面貌焕然一新,总投资1700多万元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推进。
主要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障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在辖区内贯彻执行。
(二)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党支部及其党员的教育管理。
(五)负责指导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各类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六)组织领导辖区内广大党员为街道服务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七)领导、支持并保证街道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共同参与街道服务与建设。
(八)领导辖区行政工作、服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九)指导村依法自治,组织协调辖区内单位、群众参与支持街道共驻共建。
(十)为辖区内群众、单位提供政务和社会化服务。
(十一)积极配合、协调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的行政与管理事务,负责县直各职能部门派驻人员的协调和管理。
(十二)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十三)组织辖区内群众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街道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