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碧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碧江区,政府办公室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6-5222047 |
地址: | 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凉湾村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主楼9层911室 邮编:554300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碧江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四)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发送区政府的文电;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贵州碧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理委员会、碧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省、市、区扶贫专线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每日活动信息编报;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贵州碧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理委员会、碧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对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九)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实施区政府对全区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协调、引导、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市政府办公室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热线的建设、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审核、申报、报批、出访计划制定、行前教育、管理、服务、外籍人士来碧相关业务办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在碧组织举办的涉外会议、活动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及服务;承担处理和协调重大涉外事件。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内部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内保工作;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十四)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