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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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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当涂县黄池中路 邮编:243100

办公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5-6798796 传真:0555-679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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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依法监督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当工作或定居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健全全县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核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党建办、政策法规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文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治、普法、应急管理、计划生育、机关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会计核算、内部审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有关基建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统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行政许可的管理监督;承担全县实施共享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党总支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和专项资金的预决算草案;负责有关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运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受理投诉举报,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二)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就业和创业扶持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预决算草案;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管理服务、创业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考核、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职工跨地区转移劳动关系工作;配合处理企事业单位改革遗留问题;拟订县级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失业预警和调控制度;负责就业专项统计和分析工作;承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双拥、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职业能力建设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业资格目录;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配合做好业务主管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工作办公室)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当工作和回国专家来当定居工作政策;协调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负责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本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县专技人才相关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县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申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外国专家)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当工作许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核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审核工作。

(六)调解仲裁股(农民工工作股)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组织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突发事件;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负责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的解除、权益保障等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协调处理维稳工作;负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信访维稳统计和分析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负责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全县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保护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农民工工作统计和分析工作。

(七)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

拟订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审批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因病和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审批工作;落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待遇;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拟订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评估确定办法;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魏俊

四、办公地点

当涂县黄池中路 邮编:2431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555-6798796

传真:0555-6798798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魏俊

党组书记、局长

0555-6798787

朱贤明

副局长

0555-6798788

牛宏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0555-6798786

侯亚文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0555-6798799

柳定和

党组成员、副局长

0555-6798797

杨金宝

党组成员

0555-679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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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55-12333 传真:0555-2366902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900号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保障维权调处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保障维权调处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保障维权调处中心)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负责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参保个人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接续、终止等管理工作;负责参保单位、个人社会保险信息、统计数据的审核和采集;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结算及其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镇失业登记,统计分析城乡劳动力资源,掌握各类劳动力就业状况,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招工备案;负责收集、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

当涂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全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和实施;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负责全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负责我县高校毕业生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的执行和咨询工作;

当涂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信息库、参保人员信息库的建立与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的汇集、解缴及管理工作;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审批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因病和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审批工作;落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待遇;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工作办公室)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工作办公室)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股)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管理服务、创业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考核、培训和业务指导;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股(农民工工作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股(农民工工作股)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股(农民工工作股)负责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组织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突发事件;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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