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德江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辖区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3.指导村(社区)建设,做好村(社区)管理、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移民安置后续服务等工作。
4.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辖区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业市场信息、新农村建设等涉农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和乡风文明建设。
5.服务辖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产业发展和经济统计、社会普查调查等经济发展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防汛、防旱、征地和房屋拆迁、市政设施、抢险救灾、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7.依法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德江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党务政务服务服务中心(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指导、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