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水利局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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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河湖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负责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长江采砂管理,指导采砂规划、计划的编制;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负责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洪抗旱和水文监测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它行政措施。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对水利局所属各分局以及全县各乡镇(园区)水利站、所的水政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负责水政监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业绩考核,努力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水政监察人员信息呈报工作。按照省水政监察总队规范化管理规定要求,做好相关水政执法证件、标志、着装、器材等装备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委托,参与行政许可、各项水利规费征收的日常管理工作等。开展水事执法活动,及时上报水行政执法统计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管理工作职责。

工作地点:当涂县太白中路290号住建委大楼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唐  俊

联系方式:0555-67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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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涂县水利局机构设置情况 当涂县水利局是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域、水工程的管理,水利发展规划编制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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