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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水利局

当涂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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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当涂县太白中路290号住建委大楼3楼-5楼 邮编:243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5-6711501 传真:0555-671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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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水利局职能信息

一、当涂县水利局机构设置情况

当涂县水利局是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域、水工程的管理,水利发展规划编制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局机关内设职能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规划建设股(农村饮水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和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下设县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大公圩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沿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等3个副科级二级机构。县水利局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二、当涂县水利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16号)和《中共当涂县委、当涂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当发〔2019〕20号),制定本规定。

县水利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投资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乡镇、有关单位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长江采砂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宣传贯彻、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指导全县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全县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后管理监管工作。其中县直管的水利工程(不含县市政水利工程)由县水利局或其委托单位负责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市政水利工程由县住建局或其委托单位负责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管。县水利局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已建水厂的卫生许可证审查发放和从业人员卫生培训,负责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等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三、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宣传、档案、会务、财务、水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机关管理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有关工作,协助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水利部门预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农村饮水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利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组织重要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审核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县级水利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库、节水灌溉、灌排工程和沟塘水系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的审批;负责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监管;协同相关单位上报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负责拟订县级水利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引进、推广、交流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水利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普法工作;组织全县综合性和水利政策的研究拟订,起草县级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全县涉水违法案件;负责水规费征收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节约用水相关制度,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承担实施全县节水行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按规定承担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负责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管理。

(五)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湖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负责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长江采砂管理,指导采砂规划、计划的编制;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负责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

四、单位负责人

局长 邓道军

五、办公地点

当涂县太白中路290号住建委大楼3楼-5楼   邮编:243100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55-6711501

传真:0555-6711484

邮箱:sljbgs@dangtu.gov.cn

八、当涂县水利局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邓道军 党组书记、局长 0555-6713606
邢春山 党组成员、副局长 0555-6725595
尹朝木 党组成员、副局长 0555-6723753
谢道云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0555-6717004
章昊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0555-672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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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水利局
马鞍山市水利局

咨询电话:0555-8367771 传真:0555-8367772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599号 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当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当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当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02月23日

当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指导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当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
当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
当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02月23日

当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置股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当涂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调度中心
当涂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调度中心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21日

当涂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调度中心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全县堤防、水库、涵闸、排灌站等重要水工程的日常运行调度、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水旱情预报预警等工作。

当涂县水利局沿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水利局沿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水利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沿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区域内河道堤防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上报;对在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建筑物、障碍物或者种植高秆作物等非法占用河道行为进 行巡查制止,

当涂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当涂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大公圩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石桥镇、黄池镇、塘南镇、护河镇、乌溪镇、大陇镇、湖阳镇区域内相关水利工作;负责管理青山、黄池、乌溪、大陇、杨湾排涝管理站。

当涂县水利局大公圩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水利局大公圩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大公圩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石桥镇、黄池镇、塘南镇、护河镇、乌溪镇、大陇镇、湖阳镇区域内相关水利工作;负责管理青山、黄池、乌溪、大陇、杨湾排涝管理站。

当涂县水利局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水利局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采砂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负责对本县境内长江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本县境内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日常巡查、现场执法工作;

当涂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
当涂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水利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普法工作;组织全县综合性和水利政策的研究拟订,起草县级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当涂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当涂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按规定承担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负责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管理。

当涂县水利局规划建设股(农村饮水办公室)
当涂县水利局规划建设股(农村饮水办公室)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规划建设股(农村饮水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利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

当涂县水利局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
当涂县水利局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湖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负责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长江采砂管理,指导采砂规划、计划的编制;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当涂县水利局办公室(财务股)
当涂县水利局办公室(财务股)
当涂县水利局 2026年02月18日

当涂县水利局办公室(财务股)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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