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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单位简称:县水务局
单位负责人:吴林
办公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虎城大厦19楼
办公电话:0851—87725429;0851—87721424
传真号码:0851—8772142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务邮箱:xfxswgljadm@xifeng.gov.cn
邮政编码:551100
(一)办公室(规划计划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处置水利应急事件;承担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务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融资的建议;督促检查水务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军民融合、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离退休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
拟订水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重点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开展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河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能;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措施、重要河流水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并监督流域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协调县级河流有关事务。
负责人:潘杰
联系电话:0851—87725429
(二)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法规科、节约用水办公室)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协助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依法报备;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事件。
拟订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污染治理年度计划,组织全县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前期论证;协调县、乡镇(街道)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承担县政府投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县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协助开展给排水、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做好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监测等水文工作;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
负责人:李贵东
联系电话:0851—87724862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依法拟定水务发展总体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污水处理及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