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障科(工资福利科、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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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障科(工资福利科、执法科)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负责绩效工资的核定;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全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工作方案;拟订全县就业管理措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牵头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措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指导审核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办理参保企业职工退休手续。

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失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指导拟订全县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措施。

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工伤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实施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办全县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基金管理重大案件;承担社保基金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负责县属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组织、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预防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工作;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工作;协助办理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相关衔接与协调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范;负责全县劳动监察工作;依法组织劳动监察的相关协调工作、督办劳动监察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劳动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社会职业培训组织、社会职业介绍组织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受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控告,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事项;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人:张波

联系方式:0851-87727492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息烽县委办公室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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