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区: | 杏花岭区 |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标签: | 杏花岭区,市监局 |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 工作时间: |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电话: | 0351-5229333 |
| 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77号 |
| 数据来源: | https://www.sxtyxhl.gov.cn/tzgg/ |
一、机关职能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杏花岭区政府专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指导协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接市级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依法指导和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方面的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区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区标准化改革发展。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落实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
14.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5.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
16.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依职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上市后风险管理和处置工作。
17.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8.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9.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0.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工作。
22.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党组办公室、办公室、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等23个股室,下设三桥、巨轮等12个监管所和12个执法中队,杏花岭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杏花岭区消费者协会、杏花岭区综合保障中心3个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