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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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编制我州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州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四、提出加强全州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五、指导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六、结合本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

七、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责调整。

(一)将原州卫生计生委、原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以及原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州卫生健康局。

(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州卫生健康局。

九、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黔西地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官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州发改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州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与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与兴义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执行国境卫生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州卫生健康局与兴义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四)与州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州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州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州市场监管局会同州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五)与州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果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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