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印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标签: | 印江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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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
电话: | 0856-6222868 传真:0856-8888119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北环桥行政服务中心9楼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行业管理规章规程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自治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牵头建立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政府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印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负责全县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灾害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承担县级物资储备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规划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决策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
(十七)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防御工作体系,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负责县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能。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责调整。
1.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的防震减灾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原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原县农牧科技局的草原防火、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等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2.将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二十一)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