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网上办事大厅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的网上政务服务聚焦于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急预案管理、灾害救助、救灾物资保障、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等领域,业务专业性强、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其网上办事主...
服务信息
分类: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所属行业: 安监
地区: 贵州
办理流程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部门简称:贵州省应急厅)

单位主要负责人:周乐职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35号

门户网站:http://yjgl.guizhou.gov.cn/

传真号码:0851-8682589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35号

邮编:55000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1-86825890

电子邮箱:gzaqxxw@163.com(网站邮箱)

乘车路线:14路、27路、39路、4路、63路、8路、72路公交车到盐务街站下车。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办事事项列表
1、安全生产举报和咨询
2、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查询
3、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报考咨询
4、“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
5、咨询热线服务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
7、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
8、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9、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0、危险化学品业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
11、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12、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发放
13、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14、安全生产事故技术鉴定服务
15、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技术服务
16、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其检测检验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1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19、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
20、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2、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23、地震应急预案审查备案
24、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指导应对突发性灾害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
25、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
2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27、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违反规定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
28、对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未依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29、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企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30、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罚。
31、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32、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或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罚
33、对冶金企业违反冶金管理规定的处罚
34、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罚
35、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罚
36、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37、对建设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和进行试生产(使用)审查、备案的处罚
38、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外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或者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或者未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39、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40、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41、对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或者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或者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制作虚假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和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处罚。
42、对安全评价机构违反管理规定和资质管理规定的处罚。
43、对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罚。
44、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45、对管道单位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对管道进行检测、维护的,或者对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单位,或者未与管道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或者管道单位未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处罚
46、对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处罚
47、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处罚
48、对非煤矿山发包单位违反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和对发包单位未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49、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的;未按照本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的;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未
50、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51、对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52、对非煤矿山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处罚
53、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54、对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部门备案的处罚
55、对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的,或者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的和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处罚
56、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处罚
57、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处罚
58、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和处置方案未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59、对承包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落实到位,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的处罚
60、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的处罚
61、对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62、对企业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或从事礼花弹生产的企业将礼花弹销售给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燃放活动的;或者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含储存)设施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者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63、对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部门
64、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未按建设项目程序规定进行评价、审查、建设和验收的处罚
65、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罚。
66、对非煤矿山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者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67、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场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出口的处罚
68、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69、对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本应变更而没有按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70、对安全评价机构无资质证书,或者冒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处罚
71、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72、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或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或者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和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和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处罚。
73、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74、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和违反规定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75、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按规定发包、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管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76、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或者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或者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77、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
78、对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或者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或者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或者对登记企业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者不如实填报登记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者对登
79、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烟花爆竹半成品加工后销售,或者购买其他企业烟花爆竹成品加贴本企业标签后销售,或者向其他企业销售烟花爆竹半成品的处罚
80、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81、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82、对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
83、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84、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违法行为的处罚
85、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86、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未按规定填写的记录、登记档案的处罚
87、对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88、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89、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相关人员未按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处罚
90、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查封违法生产、储存
91、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92、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93、草原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者涉及森林防火、城市消防监督检查
94、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95、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96、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97、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9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9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100、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0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102、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
103、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10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105、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106、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107、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08、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基本信息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的网上政务服务聚焦于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急预案管理、灾害救助、救灾物资保障、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等领域,业务专业性强、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其网上办事主要通过以下核心平台提供:

  1. 贵州政务服务网 (全省统一平台 - 行政审批核心入口):

    • 网址:‌ `
    • 这是办理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转报、备案等事项的最主要、最权威的线上申请入口。‌ 覆盖面包括:
      • 安全生产许可类:
        •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省级负责:无仓储/加油站/仓储经营/经营剧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登记(新办/变更)。
        • 非煤矿山:‌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地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
        • 油气管道:‌ 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省级权限)。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乙级)(新申请/延期/变更)。
      • 应急预案管理类: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省级监管权限企业)。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即“三同时”审查,部分权限在省级)。
      • 其他: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查询、信息变更申请入口,考试在指定机构)。
        •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查询、信息变更申请入口,考试在指定机构)。
        • 救灾捐赠受赠人确认(省级权限)。
    • 如何找到应急管理厅事项:
      • 方式一:按部门查找。
        • 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首页,找到 ‌“省级部门”‌ 。
        • 在省级部门列表中找到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并点击。
        • 进入省应急管理厅的专属页面,即可查看该部门提供的‌所有可在线办理或申请的事项列表‌。
      • 方式二:直接搜索事项名称。
        • 在首页顶部的搜索框中,直接输入具体业务关键词(例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
        • 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对应的、由“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提供的事项。
    • 关键点:‌ 申请提交入口在政务服务网,但‌实际的审批流程、材料审查、专家评审(核心环节)、现场核查(关键环节)、许可证件发放主要在后台的“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系统”或对接的国家级业务系统(如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中完成。用户在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后,需密切关注相关系统状态和线下通知(尤其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
  2.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 (信息发布、核心系统入口 & 总导航):

    • 网址:‌ ‌https://yjgl.guizhou.gov.cn/‌ (请注意是 https)
    • 功能:
      • 权威信息发布:‌ 发布应急管理领域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行政许可决定公示、事故调查报告、灾害预警信息、风险提示、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安全知识科普、招投标信息等。
      • 网上服务 / 政务服务 (关键链接与入口):
        • 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有 ‌“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办事大厅”‌ 或类似栏目(通常在导航栏顶部)。
        • 点击这些栏目,绝大多数情况下会直接跳转到上述“贵州政务服务网”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的专属页面或其事项列表。‌ 这是官网最主要的行政审批类办事引导。
        • 提供国家级/省级业务系统链接、专业服务平台及查询工具 (官网的核心价值):
          • 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国家平台):
            • 网址:‌ ‌https://www.nrcc.com.cn/‌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 功能:‌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新办、变更)的核心国家级平台。‌ ‌登记证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核发,但信息填报和审核流程在此系统完成。‌ ‌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危险化学品登记”会链接至此系统填报。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系统 (核心后台系统):
            • 功能:‌ 支撑应急厅所有省级权限行政审批事项(危化品/矿山/烟花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急预案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的‌内部审批流转、材料审查、专家库管理、现场核查安排、决定生成的核心业务系统。‌ 申请人通常不能直接登录操作。
          • 贵州省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系统 (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核心平台):
            • 功能:‌ ‌支撑全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合格证)的报名、考场安排、成绩管理、证书信息管理的后台系统。‌ 官网提供:
              • 证书查询入口:‌ ‌面向公众的证书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是官网核心服务之一!‌ 通常在官网“查询服务”或“政务服务”栏目下显著位置。
              • 信息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入口:‌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下的“信息变更/补办”子项在线申请。
          • 贵州省应急预案管理系统 (可能):
            • 功能:‌ ‌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省级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信息填报、备案凭证下载的核心平台。‌ ‌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会链接至此系统或在线填报上传。
          • 贵州省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 救灾物资管理系统:
            • 功能:‌ ‌灾情信息管理、救灾物资储备调拨管理、捐赠管理的内部系统或对接平台。‌ 面向公众的救灾捐赠受赠人确认申请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
          • 贵州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 功能:‌ ‌对矿山、危化品、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在线监测预警的内部系统。‌ 非公众办事入口。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链接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
            • 功能:‌ ‌发布全省应急管理领域(信息系统建设、装备采购、技术服务等)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 “贵州应急”微信公众号 / 移动端服务平台:
            • 功能:‌ ‌信息发布、灾害预警推送、安全知识普及、法律法规宣传、‌ ‌证书查询、‌ ‌办事指南查询、‌ ‌投诉举报(安全隐患举报)等。‌ ‌是重要的信息获取和便民查询渠道。
      • 办事指南与下载中心:‌ 提供应急厅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详细办事指南(条件、材料清单、流程、时限)、申请表格下载、报告编制大纲/范本下载(如安全评价报告、应急预案模板指引)、相关政策文件下载。
      • 查询服务 (官网核心功能之一):
        •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官网“政务公开”-> “行政许可”栏目)。
        •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 ‌官网显著位置通常有“证书查询”入口(对接安全生产考试系统)。
        •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查询:‌ ‌同上。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信息查询(官网公示或链接全国平台)。
        • 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查询(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网站)。
        • 应急预案备案编号查询(官网公示或通过系统反馈)。
        • 项目招标信息查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互动交流/咨询:
        • 提供在线咨询、厅长信箱、网上信访、‌安全隐患举报热线(12350)‌等渠道(官网“互动交流”或“咨询投诉”栏目)。
        • 12350 是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在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网上办事大厅(主要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和国家级/省级系统)可以办理哪些常见业务?

核心业务围绕安全生产准入和风险管理:

  • 安全生产许可与资质认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需提交安全评价报告、设计专篇、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省级权限类别):‌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无仓储、加油站、仓储经营等,需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证明、人员资质等)。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需提交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采矿证、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等)。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首次/延期/变更):‌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乙级)(新申请/延期/变更):‌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需提交机构资质证明、人员资质、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三同时”,省级权限项目):‌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需提交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专家评审意见等)。
    • 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省级权限):‌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
  • 危险化学品管理:
    • 危险化学品登记(新办/变更):‌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危险化学品登记”链接至 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系统 (https://www.nrcc.com.cn/) 填报信息并提交审核。最终由省应急厅核发登记证。
  • 应急预案管理: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省级监管的重点企业):‌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需提交应急预案文本及评审意见、备案申请表等),信息录入省级预案管理系统。
  • 证书管理与服务: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信息变更/遗失补办:‌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下的相关子项在线申请。‌ (考试取证仍需在指定考试点完成实操和理论考试)
    •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信息变更/遗失补办:‌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下的相关子项在线申请。‌ (考试取证需参加并通过考试)
    • 证书查询:‌ ‌通过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提供的“证书查询”入口进行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
  • 其他:
    • 救灾捐赠受赠人确认(省级权限):‌ 通过政务服务网应急厅事项申请(社会组织等申请具备接收救灾捐赠的资格)。

使用流程 (核心路径 - 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为例):

  1. 明确业务类型与层级:‌ 确定企业所属行业(危化品生产?非煤矿山?)及具体许可类别。确认是否属于省级审批权限(如危化品生产企业、特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等)。
  2. 选择正确入口:‌ ‌通过 贵州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guizhou.gov.cn/)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部门专页 -> 找到对应许可证(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点击“在线申请”。
  3. 仔细研读办事指南 (极其重要!):‌ 在政务服务网对应事项页面,‌务必精读“办事指南”‌。重点关注:
    • 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人员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投入、安全距离、工艺设备等硬性要求。
    • 材料清单:‌ 要求非常严格和复杂!包括但不限于:
      • 申请书/申请表。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高危)。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核心文件,需通过专家评审)。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审查意见(如适用)。
      •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证明。
      • 应急救援预案及备案证明(或演练记录)。
      •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证明。
      •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证明。
      • 土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 现场照片。
      • 其他特定行业要求(如矿山需采矿证)。‌所有材料需清晰扫描上传。
    • 专家评审环节:‌ ‌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评审意见。‌ 企业需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意见是必备申请材料。
    • 现场核查环节:‌ ‌行政审批的核心步骤!‌ 应急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组织专家或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现场核查,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现场安全条件。企业必须确保现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 办理流程与时限:‌ 线上提交->受理->材料审查->(可能需要补正)->安排现场核查->(根据核查结果要求整改)->审批决定->制证发证。时限通常较长(法定20工作日+评审核查时间)。
    • 咨询电话:‌ 省应急厅相关业务处室(如危化处、矿山处、审批处)电话。
  4. 准备材料与委托评价/设计:‌ ‌提前聘请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如有新改扩建项目,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这是耗时最长、成本最高的环节。‌ 整理好所有其他要求的电子材料。
  5. 在线填报与上传材料:
    • 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必须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公司账号)。
    •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单信息(企业信息、许可范围、人员信息等)。
    • 按指南要求上传所有电子材料(PDF格式为主,确保清晰完整,按系统要求命名)。特别注意上传:
      • 通过专家评审并签字盖章的最终版《安全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
      • 通过专家组审查并签字盖章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审查意见(如适用)。
      • 其他必备证明文件。
  6. 提交申请:‌ 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记录申请号/受理号。
  7. 跟进与配合核查整改:
    • 登录政务服务网查看进度状态。
    • 密切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受理通知、补正通知、现场核查通知、整改要求通知等。
    • 全力配合现场核查:‌ 安排熟悉情况的人员接待,准备好现场和资料原件供核查。对核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认真对待,按期完成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
    • 及时响应补正要求。
  8. 获取结果:
    • 审批通过后,在政务服务网系统可下载电子许可证或按通知领取纸质许可证。
    • 审批不通过,会收到不予许可决定书及理由。

重要提示与注意事项:

  • 安全评价与设计专篇是核心:‌ ‌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如有)的质量及评审结论直接决定申请成败。‌ 务必委托‌资质合规、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并确保评审专家符合要求、评审过程严谨规范。
  • 现场核查是关键:‌ 线上提交只是开始,‌现场核查是决定是否发证的实质性环节。‌ 企业必须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持续符合法定标准。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到位。
  • 时限长、环节多:‌ 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涉及评价、评审、核查、整改等多个环节,‌整体耗时通常在数月甚至更长。‌ 企业务必提前规划(特别是许可证延期申请,需在到期前3个月左右启动)。
  • 主体责任清晰:‌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取得许可证只是基本要求。必须持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条件不降低。
  • 证书查询认准官网:‌ 特种作业证、安全合格证真伪查询,‌务必通过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的官方查询入口进行‌,切勿轻信第三方网站。
  • 举报热线12350:‌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请拨打 ‌12350‌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
  • 关注政策动态:‌ 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更新快,请密切关注‌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和‌“贵州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政策、通知和要求。

综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主要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作为统一的在线申请入口,核心业务支撑依赖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系统‌及其对接的国家级系统(如危化品登记系统),并辅以官方网站提供信息发布、查询导航(特别是证书查询)、办事指南和举报渠道。理解安全生产许可类业务‌材料要求高(尤其安全评价报告)、流程环节多(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办理周期长‌的特点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至关重要。

管理机构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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