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威宁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威宁县,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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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斗古镇三营社区三营组 邮政编码:553127 |
一、斗古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议,及时向县委报告辖区内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讨论并决定辖区内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斗古建设、民生保障、扫黑除恶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精神。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村级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县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村干部进行教育、管理。
(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镇纪委、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征兵工作。
二、威宁县斗古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决定、命令及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
(二)承担辖区人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推进林业环保、自然资源等工作。
(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卫生计生及流动人口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四)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村级建设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等为政府经济发展、社会改革、放管服等服务。
(五)负责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自管委自管委开展利民工作。
(六)推进村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
(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财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饮水安全、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九)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
(十)保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