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威宁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威宁县,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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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7-6690073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海拉镇海明社区三棵树组 邮 编:553100 |
海拉镇位于威宁县西部,坐标:东经103°45"—104°07"、北纬26°44"—26°03",总面积223.14平方公里、全镇耕地面积9.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3%。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为海明社区三棵树组,距威宁县城118公里。全镇辖18个村(居),107个自管委,10274户41274人,居住着汉、彝、苗、回4个民族。所处地理位置海拔高,气候凉,地高谷深,地表破碎,石漠化严重,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东部与本县岔河镇接壤和会泽县矿山镇隔江而治;西部与本县斗古镇一河(卜多小河)相隔;南部与会泽县火红乡隔江相望,北部与本县秀水镇一河(卜多小河)相隔。海拉镇三面环水,被一江一河呈包围之势。全镇最高海拔2879.6米(草原村平菁梁子),最低1379米(牛栏江与卜多河交汇处),地势落差较大,因而有“威宁小西藏、海拉半岛”之称。
海拉镇有幼儿园、中小学校12所;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18个。卫生院(室)1个,村卫生室18个。
负 责 人:陈佳旭
镇党委、政府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问题。
二、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村镇、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