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织金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织金县,镇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7-7991036(传真)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熊家场镇群潮社区新场组 邮 编:552111 |
织金县熊家场镇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熊家场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熊家场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熊家场镇有关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熊家场镇有关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熊家场镇相关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熊家场镇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熊家场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工作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行使上级政府赋予的其他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熊家场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