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人民政府
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 2.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授权,领导和管理政治、经济、文化、财政、教育和...
机构信息
地区: 红花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红花岗区,镇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9:00——17: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1-28910034
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集镇栋青园路,邮政编码:563000
详细介绍

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

2.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授权,领导和管理政治、经济、文化、财政、教育和卫生等工作。

3.科学制定和贯彻落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区级做好辖区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协调税务征收、管理工作。

4.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辖区各工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各村的工作,依法领导、协调各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本辖区城镇解困、残联、殡葬等村居服务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领导乡镇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负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负责发展现代农业、工业经济和第三产业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和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9.负责集镇规划、绿化、村镇管理、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取缔、纠正道路、公共场所违法和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

10.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推荐工作。

11.负责人民武装部工作,负责年度征兵、预备役登记、国防教育和统战等工作。

1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13.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文化、科普、体育活动。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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