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镇人民政府部门工作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10034
负责党政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起草文件文稿,收集处理各类信息、工作动态,负责组织、宣传、文秘、档案、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密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等工作;承办会议和组织相关活动;负责人大、共青团、妇联等日常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10032
负责宣传中央、省、市、区相关方针政策,对全镇各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负责党员档案管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12332
负责项目申报、项目手续办理、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招商引资、小微企业扶持、大数据、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四、水务站
负责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等工作。
五、财政所 联系电话:28910035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政会计等有关政策、法规,拟定镇财政、 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提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信息;负责镇财务工作、承担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登记管理国有资产;负责管理和发放各项涉农补贴;负责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10077
负责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绿化,巡查,制止违规建房,办理乡村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纠正,规范集镇市容环境秩序。
七、安监站
负责宣传安全知识,对辖区内各行业实施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参与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区安监局授权实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
八、林业站
负责林业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宣传及巡查、野外用火制止、林业砍伐审批(林业局委托办理)、自然地保护、植树造林、林业产业发展、绿生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类病虫害防治、护林员管理等工作。
九、科技宣教文化体育信息服务中心
负责时政,政策宣传,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十、社会事务办 联系电话:28910095
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社会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民政资金,基层政权(村居换届选举,四民社区,村务政务公开,阵地建设,社区全覆盖等),养老服务(幸福苑建设,敬老院,高龄补贴等),殡葬管理工作,残联工作,红十字会,留守儿童工作。
十一、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法律法规以及优抚政策的宣传;退役军人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退役军人走访帮扶解困等服务保障工作;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的发放。
十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党风廉政的执行情况;查处违纪人员;监督民生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十三、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11413
负责农业,畜牧、水产等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使用,技术培训和农业技术信息等综合性服务;负责畜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地检疫及水产农作物疫病防治和监测;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十四、武装部
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军官登记统计、兵役管理、动员集结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和战备执勤、配合维护社会治安工作;负责发动组织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战时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工作;协助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军属优抚工作;协助军队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五、人社中心 联系电话:28910221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失地养老保险办理,新农合办理,异地住院报销,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企业退休职工年审,劳动维权及就业创业奖扶的办理。
十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10220
负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信访、禁毒、重大风险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打击传销、国家安全、见义勇为和平安创建等工作。
十七、卫计办 联系电话:28910027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和处置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卫生院卫生计生工作,卫生计生有关证件发放,计划生育四项制度工作,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