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
机构信息
地区: 红花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数据资源局
标签: 红花岗区,政务服务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电话: 0851-28769066 传    真:0851-28769236
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共青大道城投大厦二楼, 邮    编:5630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
(二)负责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政府网站标准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统筹规划工作;统筹指导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政府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的有关管理、推广应用(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推广应用)和监督考核工作。
(三)负责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各镇(街道)规范建设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及政务公开专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开发区延伸。
(四)负责督促政务服务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将应当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推动国家垂直管理的政务服务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结合实际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负责对部门进驻和退出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筹、审核和监督。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等工作;推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负责牵头推动电子证照入库共享、调用,推进电子印章更大范围应用。
(六)负责根据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和更新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和调整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指导政务服务机构按照标准编制本机构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督促其根据信息变化及时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布;参与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七)负责牵头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结合实际统筹提出并推进本地化应用;负责牵头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负责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负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跨省、市、区政务服务协作。
(八)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对政务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规范程度、服务水平进行监督考核,开展全区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第三方评估、明查暗访等多元化监督评价体系;负责建立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受理政务服务投诉,按照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处理;负责指导政务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工作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九)负责督促政务服务部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办理,制定和落实政务服务便利化举措;负责指导督促政务服务部门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全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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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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