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杨镇原名“杨石巷”,位于和县北部,距离和县县城35千米,与南京市浦口区及滁州市全椒县接壤,是两省三县交界处,在南京1小时都市圈及上海、杭州3小时经济圈内。全镇总面积158平方千米,耕地面积3400公顷,山林面积3800公顷。下辖金城、花园、新农、幸福、高关、裕民、八禁、铸陆和中山9个村委会,石杨社区、绰庙社区和如山湖社区3个社区,384个村民组,总人口3.71万人,面积158平方公里。水陆交通便捷,滁马高速、367省道、206省道、滁河穿境而过。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有明代四大高僧之一憨山大师纪念堂、明末清初布衣画家戴本孝墓园和纪念馆、“江南一枝春”端木礼海的端木草堂、张婴洞、神奇气象树等著名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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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部门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人大和政府机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辖区内社会各界协商议事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机关事务、档案、保密、信息、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和检查工作;承担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活动;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统战、侨务、民族宗教、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融媒体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评价;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三)平安法治和应急消防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综治工作责任制,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建设的信息化支撑等工作;承担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服务工作,抓好网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对辖区内社会治理和网格事项信息的收集汇总、综合研判、指挥协调工作;加强对突发性案件进行实时监控、协调指挥和联动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方面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各类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生产;依法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上报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上报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综合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承担气象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害报告、设施维护和科普宣传等公共服务职责。负责辖区内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救援等监督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第三产业等专项规划与年度计划,承担企业服务协调等工作,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协调相关单位及窗口为项目提供行政审批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重点优势企业,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育,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口、经济和社会常规统计调查、大型普查和统计监测分析、咨询服务;负责协调联系供电、通信、商会等工作;负责电力保护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规划、编制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参加各类专题招商活动,负责为投资客商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全程服务,办理与招商服务有关的其他事项;协助知识产权、质量强县和商务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做好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拟订本镇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工作;负责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的服务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四新”科技成果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能源利用与管理;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负责耕地质量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改水改厕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做好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协调联系城乡供水工作;负责禁捕退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执法协助等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技术培训;承担林业相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辖区内各类规划;负责乡村建设规划审批;负责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负责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精品示范村建设规划,负责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乡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和城乡更新改造;协助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负责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违法建设用地整治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交通、燃气、通信、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房屋征收规划,落实上级制定的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法;拟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计划,审核发放征收补偿及安置资金;负责制定安置房需求数量及户型的年度计划,审核安置房房源;负责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争议调处以及补偿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征迁档案管理;负责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分配工作;负责征收项目日常工作调度、考核、验收。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统筹城乡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村镇建设、卫生计生、消防等方面执法力量,综合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根据赋权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县直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县直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辖区垃圾的清运处理,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厕保洁管理,环卫社会化有偿服务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乡管理等工作;负责控拆违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协助镇其他机构开展城乡管理领域相关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组织实施全镇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民主法治、基层自治建设;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指导;负责便民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与管理、烈军属优抚等工作。
(八) 财政所
负责财政管理日常工作,协助上级财税部门做好税费征缴有关工作;负责编制镇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执行本级综合预算;负责本级财政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含安置房房源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采购工作;负责镇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镇内部审计;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管理工作;协助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三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镇人大、纪检机关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