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乌江镇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依法强化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持续巩固深化赋权工作,完善清单制度体系,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编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三)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族宗教、优抚、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增强为民服务能力,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四)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整治;负责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动员辖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承担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林业、规划建设、城乡管理、公共安全、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消防监管等有关管理职责;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子的各项职权;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综合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人大和政府机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界协商议事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机关事务、档案、保密、信息、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和检查工作;承担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活动;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统战、侨务、民族宗教、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评价;负责机关效能;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综治工作责任制,综合协调乎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问纠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建设的信息化支撑等工作;承担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服务工作,抓好网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对辖区内社会治理和网格事项信息的收集汇总、综合研判、指挥协调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加强对突发性案件进行实时监控、协调指挥和联动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方面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第三产业等专项规划与年度计划,承担企业服务协调等工作,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协调相关单位及窗口为项目提供行政审批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重点优势企业,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育,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口、经济和社会常规统计调查、大型普查和统计监测分析、咨询服务;负责协调联系供电、通信、商会等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规划、编制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参加各类专题招商活动,负责为投资客商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全程服务,办理与招商服务有关的其他事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做好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拟订本镇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和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信息化有关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工作;负责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的服务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四新”科技成果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能源利用与管理;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负责耕地质量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改水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助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技术培训;承担林业相关工作。负责水利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做好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负责⻓江禁捕退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执法协助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平合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六)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辖区内各类规划;负责乡村建设规划审批;负责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负责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精品示范村建设规划,负责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和城乡更新改造;协助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负责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违法建设用地整治等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房屋征收规划,落实上级制定的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法;拟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计划,审核发放征收补偿及安置资金;负责制定安置房需求数量及户型的年度计划,审核安置房房源;负责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争议调处以及补偿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征迁档案管理;负责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分配和房源管理工作;负责征收项目日常工作调度、考核、验收;协助辖区内新增违建的巡查、交办等工作。
(七)应急消防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各类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生产;依法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上报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和草原火灾、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上报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综合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统筹城乡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村镇建设、卫生计生、消防等方面执法力量,综合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根据赋权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县直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县直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辖区垃圾的清运处理,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厕保洁管理,环卫社会化有偿服务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控拆违工作;协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平合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协助镇其他机构开展城乡管理领域相关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组织实施全镇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融媒体、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民主法治、基层自治建设;协助承担气象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害报告、设施维护、数据管理和科普宣传等公共服务职责;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指导;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与管理、烈军属优抚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十)财政所
负责财政管理日常工作,协助上级财税部门做好税费征缴有关工作;负责编制镇本级财政综合预算、決算草案,执行本级综合预算;负责本级财政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采购工作;负责镇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镇内部审计;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三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
镇人大、纪检机关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