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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丹寨县扬武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森防、消防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丹寨县扬武镇人民政府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地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