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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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劳动监察:0316-2227975 人才中心:0316-2335615  
社保(企保中心):0316-2227472 劳动仲裁:0316-2227181  
毕业生档案:0316-2152296 失业保险:0316-2227970  
工伤(伤残鉴定/申报):0316-2227482   职考中心:0316-2156850 

(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保密、印章、档案、公务接待、会议、值班、后勤、车辆、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新闻发布,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应对等工作;负责网民互动交流事项处置等工作;统一管理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

电话:0316-2227364


(二)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市表彰奖励办公室)。

拟订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工作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处理与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相关的其他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省批准的政府表彰奖励办法,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落实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

电话:0316-227415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统筹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律事务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并承办局机关相关工作;牵头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系统窗口服务建设,负责“12333”电话咨询服务;组织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电话:0316-2239492


(四)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执行本部门预决算;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全局资金调剂计划;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统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基建项目、标准化综合管理。

电话:0316-2227205


(五)就业促进科。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按照有关分类规定,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并做好相关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审查等相关工作。

电话:0316-2227946


(六)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市直企事业单位(含中省直驻廊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牵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中省市直单位接收毕业生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和安置,按管理权限拟订干部人才援派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电话:0316-8663732


(七)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进行监督;负责全市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初审、申报,承办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及市本级职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审;指导和监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话:0316-2227904


(八)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拟订发挥作用、提高待遇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廊(回国)相关工作政策,对留学回国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各类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及相关专家出国培训、组织休假。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贯彻执行职称改革办法及职称评聘有关政策;负责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审及上报;负责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用方案的核准;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管理发放;监督指导职称考试工作。

电话:0316-2395081、2138931


(九)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管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解聘辞聘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指导监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电话:0316-2395085


(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拟订全市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指导全市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承办市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电话:0316-2227904


(十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贯彻执行企业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用工备案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劳务派遣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地方劳动标准;负责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管理工作;综合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并负责市属企业和经营者收入审批;负责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对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参与评定劳动模范的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以及规范企业用工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

电话:0316-2227846


(十二)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等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政策;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并负责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手册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受委托负责中省直驻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核管理、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电话:0316-2395083


(十三)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及其他劳动者养老保险政策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调整政策;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退休待遇条件确认;贯彻落实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承办市本级参保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条件核准、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核(初审)工作,审核市本级参保企业年金方案并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电话:0316-2227905


(十四)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确定的指导实施;负责建立失业预警和监测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市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贯彻落实失业管理办法;指导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工作;统筹规划失业人员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电话:0316-2227795


(十五)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贯彻落实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办法、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政策及标准;负责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等工伤服务机构资格标准的落实及监管;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鉴定标准,组织实施职工因工伤残和非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工作;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电话:0316-2230395、2227482


(十六)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科。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等调整方案并指导落实;拟订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电话:0316-2227221


(十七)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科(廊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法规、制度和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和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指导全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并建立协商和解机制;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及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负责信访和维稳工作,指导系统信访工作。

电话:0316-2227181


(十八)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依法监管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案件;负责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 

电话:0316-2239492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纪委工作。

电话:0316-2227842


工会和老干部科。负责工会及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会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0316-222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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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廊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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