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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 职能职责:
(一)配合做好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属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三)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指导、督促属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
(四)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统一部署,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处罚等,以及原国土、农业、水务、林业部门划入市生态环境局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的生态破坏执法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执法权。
(五)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六)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监测支持。
(七)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接受属地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和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党委(党组)指导。
(八)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856-5238228
办公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5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执法一中队:负责分局(大队)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政务公开、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后勤保障(车辆、接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