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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峰,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联系电话:858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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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灯塔市中兴路4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灯塔市卫生健康局班子成员简历
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张峰
工作分工:主持卫健局、计生协会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张峰,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 1984年1月参加工作, 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灯塔市卫健局局长。
1981.09-1984.07 辽宁省灯塔县房身高中
1984.07-1988.04 辽宁省灯塔镇派出所工作
1988.04-1990.07 辽宁省灯塔市工商局
1990.07-1995.07 辽宁省灯塔市工商局沈旦工商所所长(其间:1990.09-1993.07辽宁省委党校经管专业学习)
1995.07-1997.09 辽宁省灯塔市工商局车辆管理所所长(其间:1996.09-1998.0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学院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7.09-2002.01 辽宁省灯塔市工商局车辆管理处处长(副科)(其间:2001.09-2002.01东北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2002.01-2005.01 辽宁省灯塔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2005.01-2013.10 辽宁省灯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3.10-2015.01 辽宁省灯塔市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2015.01-2016.08 辽宁省灯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主任科员
2016.08-2019.01 辽宁省灯塔市统计局局长
2019.01-今 辽宁省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刘多更
工作分工:负责计划生育基层工作指导、家庭发展政策实施、流动人口管理、妇幼健康、中医、医养结合、老龄健康、技术服务和体系建设、机关计划生育管理、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纪检、统战、宣传等工作;负责联系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答复及办理工作;负责信访、政策法规等工作。分管机关党支部、综合办公室(含人事科教、财会、文秘、物资采购等)、家庭发展和人口监测股、妇幼保健股、中医股、医政股、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协助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个人简历:
刘多更,男,1962年2月出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灯塔市卫健局副局长。
1978.09-1981.07 铧子镇中学
1981.07-1986.06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县铧子供销社财会室工作人员(其间:1987.09-1990.07辽阳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6.06-1996.07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县供销社财会科工作
1996.07-1998.03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县(市)委组织部科员
1998.03-2002.09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副主任科员(其间:1998.09-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2002.09-2005.04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
2005.04-2007.09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2007.09-2012.08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五星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2012.08-2019.02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2019.02-2019.05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2019.05-2019.06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享受副县级待遇)
2019.06-今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副局长
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杜建新
工作分工: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基本公共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层卫生体系建设、社区卫生目标管理、规划与信息化建设、爱卫办、医疗废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执法监督工作、医疗改革及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建设、医疗扶贫、医政、示范卫生院(卫生室)创建、医共体、医联体建设、组织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等有关政策规定、协调处理医疗纠纷等工作。分管疾控与综合管理股、监督与综合管理股、医政股、防保站、基建办、市卫健中心。协调卫健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个人简历:
杜建新,男,1974年4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灯塔市卫健局副局长。
1993.07-1996.07 大连医科大学丹东分校妇幼
1996.07-2005.03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妇幼保健所门诊主任
2005.03-2009.01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计卫局疾控监督科科长
2009.01-2019.02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卫计局疾控监督科科长(其间:2010.09-2012.07在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在职本科学习)
2019.02-2019.12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卫生健康局科员
2019.12-今 辽宁省灯塔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灯塔市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辽阳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 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 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 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 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省、辽阳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 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乡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医政科、中医科、妇幼保健科、疾病控制与监督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下属事业单位: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灯塔市中心医院、灯塔市中医医院、佟二堡第三人民医院、柳条寨地区医院、10个乡镇卫生院、14个防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