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关注:13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所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

负责人:范靖男,联系电话:0794-6592315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业务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邹丽华,联系电话:0794-6599620

(三)财务股

负责机关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负责人:潘璐琳,联系电话:0794-6598949

(四)政策法规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负责人:卢芳,联系电话:0794-6599620

(五)行政审批股(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股)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现场核查、审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调查研究市场经营主体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市场经营主体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市场经营主体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组织推进基层市场监管业务的综合化、规范化;查处无照经营;加强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工作。

负责人:胡泽华,联系电话:0974-6577315

(六)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做好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引导工作。建立、培育市场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指导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举办单位的检测体系,做好市场检测复核比对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开展电子商务的网络监测与巡查工作;承担电子商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人:戴敏祥,联系电话:0794-6598943

(七)公平交易监管股

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垄断执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的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县公平交易执法工作。

负责人:张勋,联系电话:0794-6598942

(八)商标专利广告监管股

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商标侵权案件,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开展宣传品牌推广工作。制订全县专利工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指导全县的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侵犯专利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的工作;依法开展专利确权工作;管理专利权转让和专利许可合同;组织开展全县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负责人:谢萍,联系电话:0794-6599622

(九)价格监管股

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王睿阳,联系电话:0794-6579312

(十)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组织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组织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认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和专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组织开展本辖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活动。

负责人:董琴,联系电话:0794-659183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雷鑫,联系电话:0794-6599906

(十二)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参与拟订或制定辖区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参与拟订或制定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建平,联系电话:0794-6575616

(十三)餐饮服务监管股

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监督抽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指导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负责人:曾香连,联系电话:0794-6599890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负责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的实施;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负责药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综合、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人:戴海英,联系电话:0794-6599878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挥消费维权工作,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消费市场的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和建议,发布消费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相关信息,建立和整合咨询投诉举报(12315)机制,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投诉、举报、咨询受理、分流,做好投诉举报相关指导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负责人:管少辉,联系电话0794-6598931

办公地址:乐安县鳌溪镇长征路53号

主要负责人:兰  卫  

联系方式:0794-6592315(办公室电话)  0794-12315(投诉举报热线)

电子邮箱:leanshijian@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点-12点,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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