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关注:10

一、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用印、信访、安全以及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档案管理、提案建议办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会议、重大活动,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较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全局年度收支预决算、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各类资金和财务审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局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负责人:胡新民,联系电话:0794-331886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二)人事股

承担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培训、工资、福利、退休、社会保险、干部考核、出国人员政审、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和选拔干部,承担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职业资格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人:严红梅,联系电话:0794-331886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三)法规股

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吴凤莲,联系电话:0794-331886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执法稽查局

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县辖区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执法事项,包括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与发改、商务、农业、卫生、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协调工作。负责对生产、销售危害公众安全产品的事项及时报告市级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工作。配合协调市场监管其他部门建立完善统一执法平台、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全公开,以严格执法促进质量提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彭清华,联系电话:0794-3318609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五)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依授权对本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登记注册。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指导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李小卫,联系电话:0794-3221963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六)信用监督管理股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依法依规确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负责对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人:辜辛,联系电话:0794-331886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开展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人:赵光亮,联系电话:0794-331886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挥消费维权工作,指导调解消费纠纷,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消费市场的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和建议,发布消费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相关信息,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投诉举报相关指导管理工作。

负责人:冯忠,联系电话:0794-3218795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九)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办公室(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依法依委托进行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案件,组织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指导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认定后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特殊标志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商标运用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本级广告发布登记;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拟订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案件查处工作,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处理、调解工作。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建立严格保护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金融和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协调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省政府专利奖的组织申报工作。

负责人:李善文,联系电话:0794-3318868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十)质量发展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市局指导下,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较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担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履行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职责,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配合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配合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品条码工作,配合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承担县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指导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指导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人:熊建波,联系电话:0794-331886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人:章劲光,联系电话:0794-331868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十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负责人:夏烜,联系电话:0794-3318858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十)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及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和指导餐饮服务环节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人:夏烜,联系电话:0794-3318858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十)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流通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材标准等江西地方质量标准。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依权限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查处违法行为。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负责实施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并指导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流通领域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器械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依权限对互联网医疗器械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开展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负责人:钟向鼎,联系电话:0794-331886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十)价格监督检查股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陈学军,联系电话:0794-3318860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派驻机构

(一)琴城镇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处理县局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胡松华,联系电话:0794-3212316 

地址:南丰县琴城镇学府路217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二)园区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处理县局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李明仔,联系电话:0794-3318633

地址:南丰县工业创新大楼五楼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8:00

(三)桑田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处理县局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胡辉,联系电话0794-3321010

地址:南丰县桑田镇桑田村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四)洽湾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处理县局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包升平,联系电话15907941122

地址:南丰县洽湾镇洽湾新街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市山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处理县局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熊胜平,联系电话0794-3283122

地址:南丰县市山镇农民街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六)太和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处理县局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危逸,联系电话0794-3318803

地址:南丰县太和镇太和村南建路旁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7:30

(七)紫霄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处理县局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崔宇,联系电话13507044289

地址:南丰县紫霄镇人民政府

8:30-12:00  14:30-17:30

(八)白舍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处理县局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曾红原,联系电话0794-3318939

地址:南丰县白舍镇白舍大道

法定工作日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82915.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