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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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内部设置:现管理4家保洁公司、6座垃圾中转站操作,垃圾清运、洒水降尘、11部车辆运输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
  2. 负责和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品质。
  3. 负责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的监管;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事务性工作。
  4. 负责生活垃圾的转运、处置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迁移、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审批建议。
  5. 负责对县域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6. 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7. 负责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等相关处置费用。
  8. 承办和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孙智

联系方式0555-5312494

办公地点: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289号(粮食大厦)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

2.负责和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品质。

3.负责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的监管;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事务性工作。

4.负责生活垃圾的转运、处置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迁移、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审批建议。

5.负责对县域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6.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7.负责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等相关处置费用。

8.承办和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和县城市管理局

和县城市管理局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标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编辑城市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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