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按要求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和监督检验,落实食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组织Ⅳ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四员”制度落实。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饭店、食堂、企业、小作坊(除食杂店外)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方面工作。按权限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配合稽查大队查处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辖区内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妆品质量抽检检验工作。配合稽查大队查处化妆品的相关违法行为。
牵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负责人:谢凡
三、联系电话:6773106
四、工作地点:博望区宁博商务大楼(永新路与新314省道交叉口)2号楼5楼
五、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