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负责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卫生许可、效验工作。
2、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卫生机构(医疗、疾病控制、预防保健等)、消毒和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3、负责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4、负责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依法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并执行处理处罚意见。
5、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受理立案,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处理。
6、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违法行为、事件,按要求进行受理、核实和查处。
7、负责全区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8、负责监管公共场所类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9、依据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现场监测和抽样检查。
10、负责培训卫生监督员、卫生协管人员,承担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的法律咨询等事务。
11、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12、承担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地点:
博望区博望镇横山路南
三、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四、负责人:
夏军
五、联系方式:
0555-677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