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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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负责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市土地供后监管工作。建立全市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并进行管理。负责土地出让后开竣工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全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制定相关文件。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

工作地点:马鞍山市太白大道3555号 

负责人:方沈龙

邮箱:1485923857@qq.com

联系电话:0555-521102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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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0号)、《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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