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 关注:251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是省生态环境厅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保障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1992年经省编委批准,定名为“甘肃省放射环境监理站”,挂靠省环保研究所;2001年3月经省编委批准,正式独立设置,并更名为“甘肃省辐射环境监理站”;2008年4月更名为“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2014年6月正式更名为“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心定编28名,内设办公室、电离辐射监测科、电磁辐射监测科、放射性废物管理科、辐射环境调查科、技术审评科共6个科室,地处甘肃省兰州市雁儿湾路225号甘肃环境科技大厦。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及运维工作,分析、报告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承担核与辐射类委托性监测工作。

(二)承担全省境内的核设施、铀(钍)矿及伴生放射性矿、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伴有电磁辐射设施等重点监管污染源的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

(三)参与核设施事故场外应急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及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负责辐射污染事故污染状况监测,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中的应急监测和技术保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事故后的环境恢复监督监测,参与因辐射污染引起的民事纠纷情况调查。

(四)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社会化辐射监测机构能力现场核实及评价工作。

(五)对放射性物质运输活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开展监测。

(六)承担省级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文件的技术审查及相关政策研究和咨询。

(七)开展辐射环境领域的科研、培训及咨询等工作。

(八)承担全省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和监测工作。

(九)开展核与辐射环境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对辖区内核与辐射信息平台建设、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承担省级辐射环境执法事项的技术调查工作。配合省厅开展省级环境行政许可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十一)负责甘肃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运行及全省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工作。

(十二)参与编制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规划,开展地方性辐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指南的研究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0931-8682788 0931-8682800

传 真:0931-86828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上办事大厅是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政务服务的官方平台,主要功能包括: 主要功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支持在线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包括核与辐射类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办字〔2019〕10号)精神,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省生态环境厅)是省政府组成部。。。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77872.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