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   • 关注:12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负 责 人:肖  斌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2128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通信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邮政编码:553300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文书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舆情应对、督查考核、后勤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局内各业务工作开展,负责局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编制、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参与政府采购和项目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备选项目。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负 责 人:阮  艳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2128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二)调查确权登记股

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 责 人:李  羽

办公地址:纳雍县利园街道办事处珙桐欣苑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24-28号窗口(乘坐4路公交车至珙桐欣苑下车)

办公电话:0857-3535233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工作日)

(三)法规监督股

加强法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承担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指导地方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意见,承担自然资源信访维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开展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指导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土地批后监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及竣工核实工作。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定界限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负 责 人:刘津宇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3523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四)国土空间规划股

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相关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和成果动态维护。出具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依法受理变更规划条件的申请。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负责中心城区内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

负 责 人:陈  材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2128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五)生态修复股

承担国土空间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负 责 人:杨  梅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69866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六)地质勘查股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县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初审管理,负责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负 责 人:王文杰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35237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七)城镇规划管理股

负责中心城区内市政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中心城区内大型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工作。参与中心城区市政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初审工作,负责审核报批市政、交通等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承担中心城区市政、交通等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和交通工程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负责公共雕塑、建筑小品等的规划审批。参与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与交通设施规划审查。负责中心城区内除市政和交通工程项目外的建设工程(含临时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参与中心城区除市政项目外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初审工作。负责审核报批建筑设计方案,承担中心城区内除市政和交通工程项目外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除市政和交通工程项目外的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工作。研究本县镇、乡、村庄规划的重大问题,拟订镇、乡、村庄规划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承担建设项目涉及城市景观风貌、配套设施、绿化等相关规划控制指标的符合性审查工作。负责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按有关权限负责城乡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负 责 人:吴源庆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2128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八)勘测规划站

根据省级、地级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地区国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审批的城市、乡(镇)、区域总体规划。

负 责 人:王  磊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2513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九)执法监察大队

依法承担土地(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除外)、矿产、测绘、地质环境、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调查核实和查处工作;依据授权承担自然资源领域跨区域及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和查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负 责 人:李明洋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2128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十)储备交易中心、城规委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评估、转让、处置和政策收购行为的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核定地价评测,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土地评估结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的流转,指导、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监督管理土地交易市场。审议县关于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和技术标准等。审议涉及全县城乡规划中的综合性、长远性、全局性及跨区域性问题。审议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其调整方案。审议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段的详细城市设计。审议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和大型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及其他重要建筑的规划设计方案。审议县城区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审议除县城以外的重点乡镇政府驻地的总体规划。审议年度城市规划编制计划、重大城市规划研究课题和城市规划专项经费预算。审议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和建设方案。

负 责 人:彭  贤、刘  鹏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21283、0857-352640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十一)地灾办

有效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保障. 负责地质  灾害和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地质环境的调查、规划、和监测工作。。

负 责 人:杨  帆

办公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行政办公中心3栋4楼

办公电话:0857-3532255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十二)不动产登记中心

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纳雍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发证事务工作。承办全县权籍调查、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等工作。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张  莉

办公地址:纳雍县利园街道办事处珙桐欣苑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24-28号窗口(乘坐4路公交车至珙桐欣苑下车)

办公电话:0857-3535233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工作日)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规规章,拟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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