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贞丰县自然资源局  •   • 关注:99

一、部门名称:贞丰县自然资源局

二、主要负责人:刘虎

三、办公室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二)办公电话:0859-6611280

(三)通信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四)邮政编码:562200

五、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文书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

2.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承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化和监测工作,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承担机关财务、统计及审计工作。

(二)综合股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1.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拟定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并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自然资源领域涉外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2.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局派出机构、局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4.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工作。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三)业务股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1.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执行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

2.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协助建立健全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3.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4.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表。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5.承担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州、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查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定期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用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

6.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并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州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

7.承担国土空间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8.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9.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0承担县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开展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相关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和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依法做好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报批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交汇、保管和利用。

12.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

13.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区域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定界限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开展高新技术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管理工作。

14.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大案、要案,履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四)执法室(执法监督室、执法督察室)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1.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交由县自然资源局行使,具体由执法室(执法监督室、执法督察室)承担执法职责。

2.承担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

3.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4.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办理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承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受理、转办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信访举报违法案件。

5.监督下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6.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指导地方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意见。

7.履行自然资源执法职责,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查处自然资源领域大案、要案及重大典型复杂案件、具有影响案件,负责提请党组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审,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协调督促指导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案件的行政检查、执行督促、申请强制执行工作。对下级承担自然资源查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开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

8.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贞丰县土地和矿权开发中心(贞丰县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1.土地矿权收储股

贯彻执行土地和矿权储备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承担编制土地和矿权年度储备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建立土地和矿权储备库工作。协助开展储备土地和矿权出让前的准备工作,对储备地块进行管理、临时使用;协助对拟纳入储备的土地和矿权依法进行收回、收购,办理收购手续,协助编制土地和矿权收购计划及中长期收购规划拟定、年度收购计划制定;收购申请受理、会审方案拟定、土地和矿权资产评估受托、收购合同草拟、协助做好土地和矿权交接的前期准备工作;承担纳入县级储备的土地、矿产资金收支管理工作。对土地和矿权储备、收回、收购数据进行汇总、录入,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等。

2.土地矿权处置股

负责拟收购储备土地和矿权的利用现状、权籍调查及勘测工作,编制权籍调查报告;承担土地、矿权出让前期的资源调查、勘测、评价(评估)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控和供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相关制度,承担自然资源处置相关工作。协助发布自然资源储备和供应信息,撰写上报自然资源处置报告;协助编制自然资源出让计划;协助编制自然资源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协助发布自然资源出让公告;参与自然资源交易活动;对自然资源处置数据进行汇总、录入、分析,并拟定处置建议,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等工作。对资源调查数据资料进行汇总、录入,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归档。

3.土地矿权开发利用股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信息监测公示相关工作。搭建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平台,按规定公示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供应数据;配合完成收储土地、矿产的外业调查及踏勘工作;受委托完成开展土地利用状况数据录入;受委托开展政府出资的矿山企业的矿业权各阶段的申报、外业踏勘工作;承担矿业权矿产资源绿色开发(三合一)方案备案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储备自然资源监管网数据录入及统一配号工作;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进行汇总、录入,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等。

4.土地征收服务股

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县有关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文件精神。协助拟定建设用地征地方案报批并组织实施;协助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按规定对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等进行公告,协助依法组织听证,对提出异议的,协助被征收单位或个人进行核实丈量或勘测;协助调查核实有关权属;承担全县范围内土地征收工作的宣传动员、政策解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安置工作;协助按政府审批的补偿安置方案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负责做好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惠民工程和重大项目等项目用地服务,确保用地需要;配合做好应诉工作。负责对征收的土地、房屋以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实物指标调查、登记造册;协调项目用地单位(或意向用地单位)履行土地征收预存款相关工作;协助依法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征收安置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提存公证和信访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统计征收补偿数据并将征收资料、档案按规定整理归档;负责土地征收纠纷调处、信访维稳和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六)贞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1.地理信息股

宣传、贯彻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开展基础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与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协同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资质、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承办提供测绘成果的技术审查;负责全县测绘基准、测量标志的管理维护,工程建设占用测量标志的迁建报批技术审查;实施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及图件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以及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影像采购工作;承办测绘项目备案工作;执行测绘与地理信息质量技术标准;引导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监管系统建设等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化运行和维护等工作。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的综合统计等工作。

2.调查监测股

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任务。组织编制有关调查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对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对调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和汇总;负责调查评价中信息采集、处理、分析的技术工作等。

3.国土空间规划股

协助建立和完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配合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建设;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服务支撑;协助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即“三条控制线”的划定调整等工作。结合国家、省、州、县出台的国土空间规划新要求,配合起草、调整和修订相关政策性文件;为空间类的规划编制和上报提供服务支撑;协助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的政策和技术性审查;承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务筹备相关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协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工作。

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协助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协助开展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协助开展报国务院、省、州、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结合国家、省、州、县出台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新要求,配合起草、调整和修订相关政策性文件;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工作。

5.地质环境股

协助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实施;组织编制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水工环地质工作方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保护与防治的对策建议;协助开展地质环境质量与动态监测,配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农业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协调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学研究、交流与合作,起草相关技术规范,负责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

负责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收集、核实、报送、统计、归档,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提供数据资料和咨询决策;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环境监测网和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预警预报、应急调查、数据分析及趋势预测,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调查处置提供支撑和咨询服务;配合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数据库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检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协助地质环境调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修复等工作;为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项目的地质勘查技术单位提供服务;配合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和使用地质勘查周转资金;负责全县范围内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综合分析研究及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申报工作。

6.耕地保护股

协助制定县级耕地保护工作方案;协助全县有关耕地保护监督政策的实施;协助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协助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办公地点:贞丰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自然资源窗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及国家、省、州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建议。

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业、水域及滩涂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负责监督指导不动产登记收费和权籍调查等工作。

3.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4.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5.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7.落实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不含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

8.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贞丰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富民路金融公园金瑞楼15楼

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提供有关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政策、法律咨询;对本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参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现场踏勘、申报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审查及项目初验;对矿山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初审等。

(九)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

办公地点: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

依法履行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职能;做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农用地转用、征用的有关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协助上级做好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地质灾害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贞丰县自然资源局

贞丰县自然资源局

贞丰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政策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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