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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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党委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2.负责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工作地点: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8楼

三、负 责 人:何雪梅

四、联系方式:0555—8357055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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