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兴义市财政局  •   • 关注:35

一、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办、新闻、信访、禁毒、扫黑除恶、“三创”、综治、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全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等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市财政系统评优选优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和工青妇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计划股。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政策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承担落实税收政策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税制改革等相关调研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财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法律顾问工作;承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双告知部门甄别工作;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相关工作,办理和指导代理记账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三)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审定、批复部门预算;承担转移支付相关工作;编制全市年度预算,负责编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做好年度预算公开工作,指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办)预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四) 农业股。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规、规章、准则和制度;负责分管单位预决算有关工作,配合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督促单位按规定进行预决算公开,配合部门拟订财政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指导乡村财政财务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办)预决算编审及其他资料上报,负责乡镇(街道办)财务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分管单位统发工资事务,执行国家人事工资政策,监督分管单位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津贴、奖金政策;指导分管单位做好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维护,审核、监管分管单位经费。

(五)企业股。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内外贸及流通领域发展的相关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

(六)经济建设股。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规、规章、准则和制度;负责分管单位预决算有关工作,配合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督促单位按规定进行预决算公开,配合部门拟订财政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对分管单位有关专项资金开展监督和追踪问效;负责分管单位统发工资事务,执行国家人事工资政策,监督分管单位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津贴、奖金政策;指导分管单位做好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维护,审核、监管分管单位经费。

(七)行政事业财务管理股。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规、规章、准则和制度;负责分管单位预决算有关工作,配合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督促单位按规定进行预决算公开,配合部门拟订财政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拟订并执行相关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开展监督和追踪问效;贯彻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积极配合政法部门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对政法部门的专项资金开展监督和追踪问效;做好政法系统能力建设保障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统发工资事务,执行国家人事工资政策,监督分管单位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津贴、奖金政策;指导分管单位做好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维护,审核、监管分管单位经费。

(八)社会保障股。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规、规章、准则和制度;负责分管单位预决算有关工作,配合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督促单位按规定进行预决算公开,配合部门拟订财政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开展监督和追踪问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分管单位统发工资事务,执行国家人事工资政策,监督分管单位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津贴、奖金政策;指导分管单位做好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维护,审核、监管分管单位经费。

(九)非税收入管理股。承担全市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管理,根据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核定、上报我市新增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管理,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会计核算、清算汇缴、编制会计报告等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市财政票据季度和年度使用计划,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检查工作;查处非税收入票据使用管理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打击伪造、贩售虚假财政票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十)国库股。贯彻实施国家财政、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做好财政决算公开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办理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做好总预算会计核算及国库财政专户会计核算;负责全市财政工资发放、财政专户出纳工作,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十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逐步实行绩效评价;建立和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十二)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市级政府债务预算,汇总全市政府债务预算;负责全市政府债券再转贷、新增债券、新增债务限额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财政部地方债务管理系统”“财政部监测平台”等债务管理平台数据录入、更新和监管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债务单位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外经股。 负责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拟订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申报、审查、谈判签约、转贷(赠),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政府外债贷款资金债务分割、回收和还本付息付费的相关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股。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督检查和本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党风廉政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行为。

(十五)政府采购股。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采购的审批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监督;审核并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审查进入本级采购市场的代理机构资格,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作出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规定做好专控商品的控购审批;承担采购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十六)地方金融管理股。 在省、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金融领域执法、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地方金融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和防范处置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十七)兴义市国有资产(资本)服务中心。为全市国有资产(资本)盘活、资产(资本)运营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全市国有资产(资本)盘活、资产(资本)运营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国有资产(资本)盘活、资产(资本)运营等工作的收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等。

(十八)兴义市基层财务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拟定全市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规章和政策。为乡镇(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惠民惠农补贴统发提供服务,为乡镇(街道)财政资金合规使用提供咨询服务。为村、组集体财务核算提供服务。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提供服务。

(十九)兴义市财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省、州、市对预算评审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负责全市部门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部门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相关办法、制度,提供部门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政策咨询。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一)兴义市基层财政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859-3249442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街道办)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审及其他资料上报;负责乡镇(街道办)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发放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兴义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859-3222492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和管理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监督管理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负责相关会计核算及信息管理、推行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负责市直单位工资统发业务。

(三)兴义市财政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财政专网及其财政大数据业务一体化的应用、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专网的运行和全市财政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财政网络安全建设应用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的综合管理,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技术推广和财政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培训工作;负责财政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电子设备和软件的管理工作。完成局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兴义市财政绩效评价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操作规程等;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共性指标框架,指导预算部门(单位)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以及结果应用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向预算部门(单位)提供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负责配合部门开展有关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局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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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财政局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经济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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